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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WTO主要成员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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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09年2月份,WTO主要成员共向WTO通报了193项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比1月份减少27%。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94项,比1月份减少49%;动植物卫生及检验检疫措施99项,比1月份增加25%。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和韩国共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45项,占2月份WTO各成员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总数的45%。
现将与我出口产品相关的主要通报汇总并摘要如下:
一、欧盟
(一)《为适应技术进步,对关于清洁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648/2004附录V和附录VI进行修正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表面活性剂的豁免)》(G/TBT/N/EEC/245)
该法规草案将允许在瓶子清洗、就地清洗和金属表面清洗用的清洁剂中继续使用表面活性剂(酒精、格尔伯特醇、C16-20、乙氧基化物、丁醚(7-8EO)),时限为10年。
(二)《对指令2001/83/EC中关于防止伪造其特性、历史或来源的药品进入法定供应链的规定进行修正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COM(2008)668)》(G/TBT/N/EEC/246)
该指令提案修订了欧共体人用药品法典,并涉及仿制药(API)的质量和遵守良好制造规范的问题。在本提案随附的说明书中陈述了本修正提案的摘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RoHS改写版)》(G/TBT/N/EEC/247)
该提案旨在制定更为清晰的RoHS指令,使其更易操作、改进在成员国层面的实施、适应技术和科学进步,并与其他欧共体立法相一致。该提案保持了现行指令的关键要素,诸如禁止物质列表(没有增加或去除物质),以及给予这些物质某些豁免的条件。该提案提出了下列主要变化:
(1)阐明了范围和定义,特别是通过建立一份产品的约束性列表,定义了RoHS指令的范围;
(2)引入了欧盟关于“产品销售”的系列立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国家销售监督活动和产品合格评定机制;
(3)修改了豁免程序,例如引入了附加的社会经济学准则来给予某项免除和要求申请人在提交请求之前分析替代品的要求,以及为期4年的最长有效期;
(4)在医疗器械及控制和监视仪器的RoHS范围中引入了阶段性的方式;
(5)建立了明确的识别机制并在必要的情况下限制其他有害物质的使用,这将强化与其他欧盟化学品立法的协同作用,建立了在该机制中优先开展审查的有害物质列表。
(四)《关于报废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WEEE改写版(COM(2008)810final)》(G/TBT/N/EEC/248)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提案并未对原WEEE指令做出关键修改,而是加强了某些现行要求并且提出了在国家层面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负担或促进指令执行的措施。提案的主要变化如下:
(1)改变了最低收集目标(上市前2年平均65%);
(2)统一了生产者注册和报告责任,国内生产者的注册必须能够互用;
(3)指令的范围和定义得到澄清;
(4)提出了循环利用和再利用综合目标;
(5)医疗设备被包括在回收和循环利用/再利用目标中;
(6)对成员国提出了最低检查要求以加强指令的执行;
(7)如适当,成员国应鼓励生产者负担全部单独收集费用;
(8)允许生产者在出售新产品时向购买者说明以环保方式收集、处理和处置产品所需的费用。
(五)《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海豹产品的法规提案(COM(2008)469最终版)》(G/TBT/N/EEC/249)
该提案规定了海豹产品投放市场、进口、运输,以及从欧洲共同体出口必须符合的条件。
(六)《对指令98/70/EC有关汽油、柴油和轻柴油的规范做出修订并引入监控和减少陆地运输温室气体排放的机制,对指令1999/32/EC有关内陆水道船只燃料规范做出修订,并废止指令93/12/EC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COM(2007)18-欧洲议会立法决议TA/2008/613》(G/TBT/N/EEC/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修订关于汽油和柴油质量指令98/70/EC的委员会提案COM(2007)18的协议已经达成。最终折衷的文本包括一项关于道路运输中使用的能源供应商报告该能源的温室气体强度的要求。该协议规定了从2010年到2020年减少6%的温室气体(GHG)强度。另外4%的减少必须经委员会在2012年底评定,而且如果适当,提议增加该目标。关于温室气体要素的方法将随后通过委员会工作程序采用。经修订的指令草案同样还将通过规定柴油和粗柴油中硫磺含量10ppm,以及柴油中多环芳烃含量8%的更严格的限量,使得道路运输和非道路机械污染物排放减少。另外,其将通过将汽油中的最高乙醇含量增加到10%,促进乙醇在汽油中的混合,同时允许各成员国要求须经委员会批准的蒸汽压力弃权证书(vapourpressurewaiver),以确保空气质量不会恶化。对于夏季温度低的国家的北极圈蒸汽压力弃权证书(arcticvapourpressurewaiver)同样也将必须由委员会批准。经修订的指令草案将通过确保具有5%最高乙醇含量和2.7%氧含量的现有汽油混合物继续销售到2013年为止来帮助消费者。没有限定生物柴油的限量。最后,经修订的指令草案通过产生燃料所含的金属性添加剂的标签要求提供信息,同时规定了特殊添加剂蒙脱土(MMT)的允许限量。在本指令草案中针对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范围包括内河运输船舶、农业和森林拖拉机,以及娱乐船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七)《对关于统一近程装置无线电频谱的决议2006/771/EC进行修正的委员会决议草案》(G/TBT/N/EEC/251)
该决议草案要求成员国根据其附件,在截止期限之前为近程装置分配频带。
(八)《对有关葡萄酒市场共同组织的理事会法规(EC)No479/2008中有关葡萄藤产品、酿酒方式和适用限制规定实施细则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EC/252)
该法规草案规定了有关葡萄酒市场共同组织的理事会法规(EC)No479/2008标题III第I章和第II章的实施措施,主要涉及许可的酿酒方式以及对生产和商业化的限制。提议的措施不影响该法规第82条第(2)项规定的一般进口规则。
(九)《有关与食品接触的活动与智能材料和物品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SPS/N/EEC/340)
该法规草案旨在对有关活动与智能材料和物品的法规(EC)No1935/2004规定补充要求,以确保这些材料和物品的安全。这些补充要求涉及与塑料指令等其他特殊措施的关系,规定了可能被误认为食品的部件的标注要求以及合格声明要求。它引入了活动与智能材料和物品用物质的许可程序。
二、巴西
(一)《关于固定式电气设施开关的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L)技术法规》(G/TBT/N/BRA/321)
该技术法规规定了固定式电气设施开关的基本安全要求。 tujian.org
(二)《药品宣传物》(G/TBT/N/BRA/322)
它是对向病人和保健专业人员散发的药品宣传物的准备、宣传、更新和统一的规则。
(三)2009年2月10日第27号决议草案(G/SPS/N/BRA/522)
就有关甜瓜、西瓜、南瓜和黄瓜无按实蝇地区的特征化、执行、维持和认可程序征求公众意见。
(四)2009年2月2日第26号决议草案(G/SPS/N/BRA/523)
就有关芒果中地中海实蝇、南美按实蝇和西印度按实蝇的害虫风险管理系统方法的特征化、执行、维持和认可程序征求公众意见。
(五)2009年1月30日第24号决议草案(G/SPS/N/BRA/524)
就有关甜瓜、西瓜、南瓜和黄瓜中按实蝇地区的害虫风险管理系统方法的特征化、执行、维持和认可程序征求公众意见。
三、阿根廷
(一)有关白炽灯的第26.473号法律(G/TBT/N/ARG/246)
该法律将从2010年12月3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一般住宅用白炽灯。
(二)《海洋水族馆用海洋哺乳动物进口的卫生要求》(G/SPS/N/ARG/123)
该决议草案规定了海洋水族馆用海洋哺乳动物进口的卫生要求,包括有关A型流感病毒、海狮疫病毒、海狮疫疱疹病毒、天花病毒和圣米盖尔病毒的规定。该决议草案含有国际兽医证书和海洋水族馆用海洋哺乳动物进口申请表的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菲律宾
(一)《由标准PNS-UN-ECEReg22-2007覆盖的防护头盔及其面盔强制性认证的执行准则》(G/TBT/N/PHL/103)
该执行准则规定了在执行PNS-UN-ECEReg22-2007《关于摩托车和机动脚踏两用车驾驶员和乘客防护头盔及其面盔认可》的统一规定中的规则和法规。
(二)《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UNECE43:2009):关于经认可的安全玻璃及其在车辆上安装的统一规定》(G/TBT/N/PHL/104)
该规定适用于挡风玻璃或其它窗玻璃,或电力驱动车辆及其拖车,以及其组装件隔板所用的安全玻璃,不适用于照明设备、光信号装置和仪表盘上的玻璃,以及特殊的防弹玻璃。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关于采用轮式车辆、可以装配和/或在轮式车辆上使用的设备和零部件统一的技术规定,以及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准予的认可的互认条件是联合国1958年协定的附件。
目前,菲律宾不是上述协定的签约方。然而,关于道路车辆及其零部件的国际一致的努力有助于适用本法规。在等待加入此协定期间,该适用仅限于标准认证要求,而符合性标志不包括在UNECE法规43的采用之内。
本标准取消并取代了PNS130:2004-道路车辆安全玻璃标准。
(三)《农业部2009年04号备忘录(MO):暂停进口来自中国的FMD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和副产品》(G/SPS/N/PHL/148)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备忘录要求暂停进口来自中国的FMD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于2009年1月28日生效。
五、韩国
(一)修订“按切割、等级和类型对肉块分类的MIFAFF公告”(G/TBT/N/KOR/156/Add.1)
公告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告的范围扩大到鸡和鸭肉;2)不同类型的初步分切肉可以陈列在相同的托盘中;3)肉店应标明熏肉和猪脖肉等级(仅适用于国内产品);4)应在陈列的肉产品标牌或包装上清楚地说明肉的种类、原产地、部位名称、肉的等级、屠宰场名称(仅适用于国产肉)、动物识别码(仅适用于国产牛肉)、提单号(BLnumber,仅适用于进口牛肉)和每100g的价格。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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