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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每年160万只废旧电动自行车电瓶威胁环境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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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电动助力车每年约有160万只废旧电瓶产生,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管理部门,废旧电池回收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对环境构成了极大威协。
废旧电池成了她家的心病
“废旧电池已经成了我们一家人的心病。”2日,谈起电助力自行车,家住江南区淡村路的林女士这样感慨。
林女士说,南宁市“禁摩”后,她于三年前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但电动车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困扰。“由于旧电池销售商不愿回收,我只能重新花500元钱购买了一只电瓶,但为如何处理废旧电瓶而犯愁,随便丢弃又怕污染环境,只能把废旧电池放在楼下杂物房里。”
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废旧电池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范畴,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从环保的角度来看,铅酸蓄电池也是对环境、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一种电池,如不采取较完善的回收制度,随意抛置的废铅酸电池分解出的重金属和有毒废液会对生态平衡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铅的急性和慢性摄入人体,会造成神经代谢、生殖及精神等方面的疾病,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估算,铅酸电瓶平均使用寿命为1—2年,按照每辆电助力自行车使用4只电瓶计算,南宁市每年约有160万只废旧电瓶产生。
多数废旧电瓶经各渠道流失
国家于2003年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通知,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管理部门,很多厂家、商家只管卖不管收,废品收购站成了大多废旧电池的最终买家。
4月2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中华路上几家电助力自行车销售商,有的拒绝回收废旧蓄电池,有的表示折价后可以旧换新。
一电动车销售商表示,可用“以旧换新”来处理,如客户拿废旧电瓶来换,另补交350元钱后,就可拿到价值约500元的新电瓶,如果没有废旧电瓶,也可以购买一个新的。记者追问“你们回收废旧来做什么”,对方只笼统称“回收给工厂加工利用”。
曾经做过销售电动车的商家覃先生透露,商家不愿讲废旧电池回收后的去向,是因为其中有一定的隐情,且有的商家根本不知道回收者回收后如何处理,个别商家以极低的价格回收废旧电池,转而以旧充新,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有的则回收后卖给了厂家或废品回收站。
南宁市环保局负责人称,目前南宁市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不容乐观,绝大多数经各渠道流失:有的经销商出售新电瓶时,折价回收,有的经销兼维修部、个体维修厂更换旧电瓶时,折价回收,有的任意丢弃废旧电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助力自行车商家是否返原生产企业处置或自行翻新牟利不祥。”该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应当分类送到相应资质的工厂,但广西目前还没有这种能处理的企业。
要规范废旧蓄电池回收制度
2009年3月26日,南宁市环保局关于报送南宁市电助力自行车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理工作有关意见的函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由质量技术监督部分制定南宁市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产利用的相关政策和管理细则,规范回收体系,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结合电助力自行车销售维修点组建“蓄电池换购点”,统一提供维修、充电、租赁、换购、出售、回购等服务。
另外,清理整顿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产企业,安全处置废旧电池。吸引有资金技术优势外地企业到南宁办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产企业;工商部门加强对电助力自行车经销商、电瓶经销商、电助力自行车维修厂的管理,将废旧电瓶回收条款或回收去向规定纳入申领和年审营业执照范畴,年审时须审核安全处置的废旧电瓶数量与销售量是否一致。
据了解,目前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大部分处于分散经营状态,且收集过程不规范,回收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企业规模小。国家相关部门于2008年7月征求《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意见稿。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助力自行车成交通新“杀手”
助力自行车生产的废电池,对环境构成了威胁,而助力自行车,更是被人称之为:道路交通的新杀手。
助力自行车驾驶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交通安全教育,缺乏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这些车辆占道行驶、违法变更车道、抢行、超速行驶、闯红灯和乱停乱放等违法现象严重。
据了解,2006年全市处罚助力自行车违法45611起;2007年全市处罚助力自行车违法28496起;2008年1—4月,全市处罚助力自行车违法104685起。由于违法现象严重,再加上助力自行车稳定性差、无灯光和防护设施等特点,必然导致大量交通事故,几年来涉及助力车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涉及助力车的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立案88起,死亡7人,受伤10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460元;2007年涉及助力车的交通事故立案115起,死亡28人(占全年死亡数5.5%),受伤11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5460元;今年1—4月涉及助力车的交通伤亡事故立案20起,死亡5人,受伤2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750元。助力自行车已成为影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新“杀手”。
目前,上路行驶的助力车,绝大多数不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属于超标准电动驱动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超标准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这些超标助力自行车中,有的设计时速过高,有的没有脚踏功能,有的擅自加装动力装置,有的擅自解除限速装置,提高最高行驶速度,大部分“三车”都不是原装车辆,而是经过私下改装的非标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这些均不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引发系列治安和刑事案件
“助车自行车数量的增加,带来一系列治安和刑事案件。”来自公安部门的消息称,当前助力自行车已经成为犯罪分子盗窃作案的主要目标,同时还经常出现利用助力自行车实施飞车抢夺的案件,由于助力自行车没有注册登记上牌,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很大难度,成为严重的治安问题。
据统计,2007年发生盗窃助力自行车的立案案件608起,破获448起。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助力自行车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现象日见严重,每年均有上百起,由于大部分无从查处,使受害当事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损害赔偿,由此引发交通事故投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多。在日常的管理中,助力自行车销售商家、车主和驾驶人及“三车”车主对抗执法,甚至聚众闹事、集体游行示威等现象时有发生,形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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