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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玻璃瓶罐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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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根据公布的具体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日用玻璃行业的玻璃瓶罐、玻璃仪器、玻璃保温瓶胆的出口退税率均提高到11%。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日用玻璃行业也如同其它行业一样,出口受阻,生产急剧下滑,为缓解企业生产压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国家采取了分批分次提高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对保持各行业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减轻日用玻璃行业企业负担,维持正常的劳动力就业,促进日用玻璃健康稳定地发展,协会积极听取日用玻璃企业的呼声,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一方面,协会积极收集行业各企业出口情况资料,认真细致地分析和研究行业的出口数据和形势,自2008年10月起,已三次撰写专题报告,多次报送有关材料,力陈提高日用玻璃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协会领导在各种场合、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反映行业的实际情况,呼吁尽快提高日用玻璃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应该说,11月17日玻璃器皿、保温瓶和这次玻璃瓶罐、玻璃仪器、玻璃保温瓶胆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得益于协会的收集整理资料、撰写专题报告、报送相关材料、积极奔走呼吁等大量细致的前期工作及各企业积极与协会反映和沟通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的结果。
至此,日用玻璃行业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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