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家电下乡“启动农业户口居民享13%补贴 |
2009-05-06 |
|
昨天,市家电下乡工作小组宣布上海市家电下乡正式启动,上海崇明、南汇、金山、奉贤、青浦、浦东、松江、嘉定、闵行、宝山、普陀、徐汇、长宁、杨浦等14个有农业户口的区县,共有370个家电销售网点经备案成为家电下乡产品的第一批销售点,并被授予“家电下乡指定店”铜牌。市商务委负责人表示,网点数量将不断增加。
据悉,本市家电下乡补贴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和摩托车十大类。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印制在产品外包装以及说明书上,说明书内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根据规定,本市家电下乡补贴对象为本市农业户口居民。每户居民购买每类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可以享受2台(件)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额的13%。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实行最高销售限价,其中彩电3500元、冰箱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电脑3500元、空调4000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燃气、电热水器20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农民需持本人身份证购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申请补贴的有效时间自2009年2月1日起,为期4年。LX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