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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埃及有新规鞋品装运前需检验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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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签署了《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昨日,记者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2009年7月1日起,出口到埃及的工业产品需经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无装运前检验证书货物有可能被退运。
根据备忘录的协定: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埃及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之后,埃及成为第三个要求我国出口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国家。实施装运前检验的监管产品范围为工业产品,检验内容包括实物检验、检测、核价和监装等项工作。
为便利出口产品在埃及办理进口验证手续,东莞检验检疫局将于2009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出口埃及工业产品检验。届时,对外贸易关系人可根据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的要求向检验检疫局申请检验,申报检验的程序、时间和单证要求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据统计,东莞地区约有160家企业由产品出口埃及,涉及的产品有家具、玩具、鞋类、机电产品等。去年经东莞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的出口埃及货物791批,货值6962万美元。2009年截止目前,已检验检疫出口埃及货物145批,金额1524.5万美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东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由于实施装运前检验的监管产品范围将涵盖目录内和目录外全部出口工业产品,各出口企业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装运前检验,避免届时因无法提供出装运前检验证书而遭埃及主管部门退运;及时做好申请装运前检验准备,重点掌握埃方有关货物品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向外贸方面索要埃及标准,避免货物在埃及口岸通关受阻;客户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装运前检验的事项,预留出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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