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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参加巴黎WTO小型部长会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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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在5月4日的WTO小型部长会上,薄熙来敦促欧盟等成员尽快解决非从价税转化问题,以开始农业市场准入的实质性谈判。关于非农产品谈判,薄熙来表示,非农谈判要考虑发展的要素,这在多哈宣言和2004年7月框架协议中已有原则规定,应当落到实处。为了让发展中国家的脆弱产业有机会发展起来,促进他们国内有潜力的产业和部门扩大出口,应按7月框架协议,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如更长的实施期,部分产品少减或不减。中国作为新成员,在加入谈判中所做出的减让,本身就是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贡献,这一点应予承认,特殊关注应予有效解决。中方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关税减让公式的讨论。部门自由化的问题要体现灵活性和自愿参加的原则。
关于服务贸易,他强调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不是处于同一起点上。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开放的利益分配,对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来说是不平衡的,可以说是8比2,甚至是9比1的比例。为了纠正这种不平衡,一是要给发展中成员一定的发展和政策调整空间,特别是管理和规范市场的权利;二是给予发展中成员增加服务出口的机会,特别是在自然人移动方面,这是发展中成员很少的几个有优势的服务领域之一,而且对提高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应该在谈判中予以落实。中国在加入WTO所做的许多承诺都超过了当时的实际市场开放水平,在履行承诺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需要克服,但中方仍愿意与各成员共同努力,进一步推进多哈发展议程。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日,经合组织(OECD)理事会专题讨论多哈谈判问题。作为该组织的发展中国家对话国的代表,薄熙来受邀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多哈发展议程谈判的基本原则。他强调指出,多哈回合必须切实体现发展的主题,谈判中应当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通过特殊与差别待遇使他们能够保留必要的政策空间,实施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发达成员是贸易自由化的最大受益者,应该在多哈回合中先行一步,做出表率。中国也愿尽自己的努力,积极推动多哈谈判主要目标的实现。多哈回合的谈判结果必须得到切实遵守。多哈回合是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的谈判,一旦达成协议,大家都必须信守承诺,否则谈判新的规则就没有意义。例如,不能像少数成员对待《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实施那样,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对自己有利的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这样做只能损害世贸组织规则的严肃性。薄还重申了中国反对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分类的立场,强调分类在法律上没有授权,经济上不可行,现实中没有惯例,分类将导致多哈回合失败。
5月3日和4日,薄熙来还分别出席了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主持的9成员工作午餐会和澳大利亚贸易部长马克·维尔主持的11成员工作晚餐会。
经过两天的会议和非正式磋商,有关成员在非从价税转换问题上的分歧有所缩小。WTO小型部长会议结束时,各与会部长都赞成继续加紧谈判。不少部长对7月在中国举行的小型部长会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和期待。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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