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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开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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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酒类市场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严重,阻碍了酒类商品的正常流通;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屡禁不止,假酒中毒死人事件时有发生;酒类商品流通秩序混乱,不正当竞争现象屡屡发生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共同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为目标,以破除地方保护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为重点,通过阶段性整治成果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全面提高酒类市场监管水平,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切阻碍形成酒类统一市场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方法和手段,坚决打击对本地酒尤其是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提供地方保护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检查酒类企业经营资格和商品购销合法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进行清仓查库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价值高、畅销品牌和散装酒;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特别是要防止假冒伪劣酒流向农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切实采取措施,建立酒类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上市酒类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让消费者喝上放心酒。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酒类经营企业;逐步规范批发企业的经营条件;建立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强对散装酒经营的管理;严格实行白酒许可证制度;已经依法实行酒类许可制度的地区,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
在清理整治的同时,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治本力度,加快制定酒类流通管理法规和酒类流通标准,建立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管理体系,使酒类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标准化轨道。
本次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成立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在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设立办公室。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整治活动从2004年9月持续到2005年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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