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地与香港专业人士资格互认高层会议在北京举行 |
2009-08-27 |
|
内地与香港专业人士资格互认高层会议于2004年2月17在北京举行。这是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机制下联合指导委员会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本次会议就双方共同关心的建筑、医疗、证券、保险、会计、法律等六个领域的专业人士资格互认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议由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共同主持。
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司法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证监会、保监会以及中医药局九个国务院部门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近三十家专业公会和机构共一百多人参加了会议,双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磋商,在很多领域取得了共识。会上,两地建设行业有关部门举行了建设行业资格互认协议的签署仪式,保险行业举行了合作协议的签署仪式。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和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以及香港专业联盟主席梁振英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建筑行业,房地产估价师的互认协议已于去年11月4日正式签署;本次高层会议就两地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的互认分别签署和草签了协议。两地还将在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互认方面进行深入磋商,争取尽快取得成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保险行业,两地保险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合作协议书已经在本次会议上正式签署,两地对口部门将继续进行技术性磋商与研究。
——证券专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最近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证券及期货人员资格有关的安排》,并已开始实施。
——医疗行业,通过《安排》,内地已允许香港医师在内地的医疗机构短期执业的期限延长为三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两地专业部门将研究和磋商医师资格互认的问题。
——律师行业,双方就该行业的资格互认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意涉及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进行磋商。
——会计行业,会计专业有关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互认问题,双方已经成立联合工作组,并召开了首次会议,商定首先从专业资格考试课目相互豁免等问题予以研究。此外,就代理记账、联营问题双方商定进一步研究。
此外,根据内地的建议,双方对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参加考试,取得内地专利代理人资格问题进行了交流,双方同意于3月份启动这一议题的磋商。
本次高层会议,双方在各个领域的磋商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两地有关部门明确了今后专业资格互认各领域进一步的磋商内容和工作安排。专业人士资格互认是《安排》机制下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将有利于增进内地与香港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两地服务领域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巩固香港作为工商专业服务中心的地位,充分表明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对专业人士资格互认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