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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首次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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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商务部发布了2002年度《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这是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各方面信息,首次发布的介绍我国对外贸易环境的报告。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介绍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菲律宾、韩国、马来西亚、日本、沙特阿拉伯、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俄罗斯、欧盟、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和南非等我国18个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环境,内容主要包括我国与上述贸易伙伴双边贸易、相互投资、经济合作概况,以及该贸易伙伴贸易管理体制和在外贸管理中采取的具体贸易措施等情况。发布这一报告是中国政府进一步应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切实为企业服务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对外投资的逐步增长,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置身于国际竞争之中。为帮助我国企业和相关组织了解我国的贸易伙伴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及具体做法,熟悉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平等地参与国际竞争,表达中国企业对贸易发展外部环境的关注,今后,商务部将每年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并不断增加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充实相关内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下载:《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右击另存下载)
(信息来源:商务部办公厅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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