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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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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使党的肌体始终保持健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
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的保障、制约和激励机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通过激活责任激励制约机制,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使党风政风好转,以此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要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不仅要廉洁自律,而且还要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我要抓好"。
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局面。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廉政建设同样也是政绩,两个政绩一起抓才是完整的、全面的政绩。考察、任用干部,要用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来衡量和判断,既要考虑抓物质文明建设的政绩,也要考虑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绩,既要看所管辖地方、单位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成果,也要看那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要牢牢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现权、责、利的统一。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权、责、利是一致的、对等的。责任追究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抓与不抓不一样,抓好抓坏不一样。要注重责任追究中没有追究、追究不到位、追究不力的问题,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把责任制的内容、任务、责任公开,对不去追究、追究不力的靠群众的监督来制约,靠追究来保证,从而使责任制处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教育、管理、监督融于责任制落实工作的全过程。
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要有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总结、表彰、宣传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营造艰苦创业、勤政廉政、抓党风廉政建设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正气,弘扬正气,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深入落实责任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要解决和规范追究什么的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当前责任追究除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的规定外,要突出五个方面:一是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本地区、本部门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二,要解决和规范谁来决定追究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党委,第一责任人是党政一把手。因此,追究责任必须由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来决定。特别是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追究,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追究,对重大问题的追究,必须由上一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提出或核准。在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体现出来,党委的统一领导要体现出来,这个原则问题是不能有丝毫含糊的。
第三,要解决和规范谁去追究、怎么追究的问题。一般来说,党组织形成追究意见后,需要组织处理的,就由组织人事部门去实施;需要党纪政纪处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去追究。
落实责任制要从自己抓起,从本部门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
要克服怕吃亏的思想,从自己抓起,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不能一提起反腐败,只议论上边,只议论周围,只议论别人;一谈起反腐败,就满腹牢骚,议论纷纷,但一联系到本单位和自己,就躲躲闪闪,避重就轻。必须从自己抓起,管好自己的单位,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克服"腐败现象有利于局部经济发展"的错误思想,从本单位抓起,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尽到自己的职责。要克服等待观望的思想,从现在抓起。实践证明,这项工作,谁抓得早谁主动,谁抓得早谁受益,不仅出政治效益、社会效益,还出经济效益。同时,还要从具体事抓起。邓小平同志说过,反腐败要从具体事抓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具体事抓起,就是从管辖地区、职责范围内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党委、政府的政策没有得到落实或落实得不好、政令不通的问题抓起;从由于疏于教育管理、失职渎职,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问题抓起,以此为突破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开展,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作者:董 雷 系河南省纪委书记 )
(信息来源:外经贸部纪检监察局子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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