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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投资祖国大陆优惠待遇不变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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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9月10日电(记者李云路 卢志勇)外经贸部台港澳司司长王辽平昨天表示,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享受的优惠待遇不会改变。祖国大陆将继续赋予台商不低于大陆企业的现行优惠待遇,努力创造更好的营商投资环境,保持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政策的连续性。
王辽平是在第六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的“台商投资政策研讨会”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说,不论台商以什么名义来投资,祖国大陆都将予以鼓励和保护,将继续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仍会针对台商的特点予以照顾。
针对目前两岸尚不能实行直接“三通”,以及台湾当局领导人前一段时间提出的“一边一国”以及“南向政策”,企图阻挠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王辽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大陆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干扰两岸经贸交流,将继续以灵活务实的措施促进两岸经贸交流朝“直接、双向”的方向发展,并愿意以民间的方式与台湾民间组织就两岸直接通商的有关问题展开协商。
他说,两岸经贸关系是建立在互补互益、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发展起来的。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台商到大陆投资推动了台湾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促进了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增进了两岸人民的相互了解,成为联系两岸关系最重要的纽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辽平说,大陆市场潜力巨大,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快速的发展,大陆仍是台商海外投资的首选地。互补互利的两岸经贸交流将继续向前发展,这是谁也挡不住的历史潮流。
“台商投资政策研讨会”由外经贸部台港澳司和外资司联合主办,来自岛内的台商、大陆台资企业协会的台商代表等共60多人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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