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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谈“明星代言”今后代言须谨慎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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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今年政协会议上的“明星委员”们而言,“是否还会为食品代言”成为他们被记者追问最多的话题之一。倪萍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再为食品代言了,她说:“食品里加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整个生产环节,我也没法了解和控制。如果代言的广告出了问题,明星本人负不了责。”
冯小刚认为,明星代言的食品出了问题,明星固然要负相关责任,但是只把板子打在明星身上是不公平的,播出广告的媒体、质量监督部门等一系列相关环节都是有连带责任的。他说:“厂家让我试吃的食品我可以吃半年,但是我只能保证他给我的这一批是没问题的,半年之后的我不知道。”
张艺谋表示,代言人在代言前需要更多地了解所代言的产品,但是如果一个产品的源头出了问题,要让代言的明星去发现问题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很难去做深入调研。张艺谋还说,由于经常出国,发现国外对产品生产的源头管理很严谨,如日本大米产品包装含有种植者照片、种植情况等基本信息,使消费者对产品一目了然。所以他希望食品安全法应更系统、更详细、更符合中国国情。
濮存昕认为,就目前情况看,“代言明星负连带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最直接的法律责任,而是名誉上的损失。他说:“如果能够给世人一个警示作用,让大家都认识到食品安全对于整个社会的重要性,让市场经济秩序更加规范,那我觉得立法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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