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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书号实名申领触动深层改革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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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书号,即ISBN。原则上说,书号只是一本书作为正式出版物的标志,它仅是一串数字和一个条形码,便于识别和保护知识产权,本身并没有经济价值。但长期以来,在我国只有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单位,才能获得书号的使用权,书号成为国家赋予国有出版单位的特许标志。
随着出版业的发展,老的管理办法遇到越来越多的新问题。随着大量民营图书工作室介入出版领域,形成了强大的买方市场,书号奇货可居,被当做商品进行交易。通常情况下,一个书号的身价浮动在1.5万元至3万元之间。在“百度”中,输入“买卖书号”搜索,会引擎出大量的交易信息,有的卖家竟然堂而皇之地留下诸如出版社、手机、MSN等多种详细信息。
对部分出版社来说,书号这个国家资源成为了赚钱的捷径和筹码。“买卖书号”即可赚钱,使更多的出版社丧失出版能力。每年初拿到大量书号后,便将其卖掉。假如出版社一年可以拿到50个书号,按照2万元左右的价格计算,这些书号能够为该出版社带来百万元的收入。这些无法暴露在阳光下的潜规则,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正常的出版秩序。书号买卖也带来了“一号多用”、“假书号”等现象。
也许是令人始料未及,“买卖书号”竟也使一些民营文化企业的创造能力意外得到加强。据北京弘文馆出版策划公司总编辑杨文轩介绍,一些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发行能力不强的出版社,开始会选择简单“买卖书号”的方式来维持生存业务。通过与民营文化公司的合作,这些出版社积累了品牌,熟悉了对方的运作模式,逐渐提高了策划和运作能力。一些长期合作、关系良好的出版社和民营策划公司开始超越书号合作,走向项目合作和资本整合层面。有许多出版社就是通过与民营文化公司的合作逐渐市场化的,实力也不断增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喜忧参半的事实是,由于民营图书公司有选题策划、渠道建设等出众的运作能力,打造出众多深受读者喜欢的畅销作品。细心的人可以发现,这几年的几部超级畅销书,如《中国可以说不》、《山楂树之恋》、《阿里巴巴神话》、《求医不如求己》,如果进行“DNA”鉴定,会发现这些图书绝非出版社的“亲生孩子”,民营图书公司是背后的推手。业内也曾有因为与民营图书公司合作一年半就使一家出版社的业绩排名从200多位提升到第30多位的事实。
实名申领对书号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变革,有利于透明、规范管理图书行业,便于出版社规划、落实选题。也使出版回归到基于作家、读者、市场的初衷。对比之前的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出版人路金波比喻道:“就像市场经济的粮票发放。在这种情况下,书号就成为一种资源。而实名申领,则有利于那些有实力的出版社放开手脚。”实名申领,表面看来只是书号申报流程变化,其实却隐含着更深层次改革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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