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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藏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实现西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日前,西藏自治区开始统筹拉萨地区的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着手制定《拉萨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并将于2009年向文化部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和平解放以来,西藏的文化遗产保护如同其他社会事业一样,发生了可喜的改变。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满足藏族同胞的文化心理需求,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使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分期分批开展藏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保护,使藏族的文化遗产保护逐渐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目共睹的保存和弘扬,西藏各族人民成为共同继承、发展和分享藏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
拉萨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藏族文化丰富灿烂,极具典型性。在拉萨设立藏文化生态保护区,可以更好地利用拉萨市的各种优势,应对观念西方化、经济全球化、生活现代化、文化科技化的现实危机,掌握藏文化继承发展的主动权,让旅游、教育、娱乐、人口流动等双刃剑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发挥最佳综合效益。
建立拉萨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标志着西藏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了从重点保护、局部保护到整体保护,从专家保护、政府保护到全社会保护的阶段性升级。这对于进一步维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促进藏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障西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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