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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奖励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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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努力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逐步改变文化贸易逆差的局面,2007年,文化部曾对2005-2007年度出口业绩突出的9个优秀出口文化企业、18个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演出、展览类)给予了奖励,收到很好的效果。
在政府奖励资金的杠杆作用下,走向国际市场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越来越多,演出、展览收入水平普遍提高。
近日,文化部又公布了2007-2008年度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奖励名单,25个获奖项目总出口金额达8549.49万元人民币,其中获得一等奖的舞剧《大梦敦煌》、杂技芭蕾《天鹅湖》、大型原创民族舞剧《一把酸枣》和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的单场演出费都在1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以上,境外演出总收入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无论是单场报价还是演出总收入都有显著提升和增长,表现出与国际演出市场报价趋同和接近的态势。另外,大型杂技舞台剧《龙狮》和大型杂技主题晚会《海盗》的境外演出场次都在300场以上,这表明,我们有些演出剧目的品牌化影响在扩大,市场占有率也在提高。这些优秀项目在国外的成功推广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文化产品“走出去”的良好势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的倍增效应
本次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奖励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二等奖的具体规定是:演出场次10场以上,每场演出费约1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总演出收入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获一等奖,奖励15万元人民币;演出场次10场以上,每场演出费约4.2万元人民币(6000美元),总演出收入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获二等奖,奖励10万元人民币。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推荐,2007—2008年度共有55个演出、展览类项目参加评选,出口收入总金额高达2.536亿元人民币。根据出口项目的单场演展收入、演展场次和总收入等各项指标的综合平衡,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媒体公示,最后评选出25个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这25个获奖项目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江苏、黑龙江、四川、甘肃等14个省市,涉及舞剧、功夫、杂技、昆剧、京剧、冰雕、彩灯等多个门类。
评定委员会相关人士对本次项目评选做出了几点说明:第一, 评选范围包括出口到境外港澳台地区的商业演出和展览项目;第二,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时间严格按照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规定执行,对2008年下半年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将转入下一年度进行申报;第三,评选以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出口业绩为主,同时重点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文化项目;第四,奖励数目没有具体限制,以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对于200万元的奖励额度,有专家在评审中认为,相对于经济领域中有些扶持项目资金远远高于文化出口项目,专家建议,应该大幅度提高奖励额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
此次获奖项目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拿到几万、十几万的奖励资金,对于一个项目来说是很小的数目,但企业非常看重这样的奖励,因为从中传递出了政府扶植、培育的讯息和态度,增强了我们“走出去”的信心。现在我们在文化产品出口方面遇到问题都会主动找文化部寻求帮助;另一方面,奖励资金有可能为企业引入大的社会投资,提升企业的影响力。
正如这位负责人所言,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市场缺陷,尤其是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方面,因其尚未形成相对成熟的运营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再加上文化企业的资产形式主要是品牌和无形资产,这些都使得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极大的资金困难。
为解决这一难题,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了10亿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闻出版、电影等文化产业发展。但财政资金直接投资于文化产业显然是杯水车薪,所以专项资金更重要的应是起杠杆作用。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曾在一个公开场合指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目标不应只是扶植具体的文化项目,而是要通过财政投入的示范和杠杆作用,培育规范的市场主体与市场环境,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领域,最终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值得强调的是,在2005-2007年度优秀出口产品和服务项目中,境外单场演出费最高为《天鹅湖》,平均每场演出费为2.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而2007-2008年度,境外单场演出费最高的《1699·桃花扇》已达到80万元人民币,紧随其后的是《一把酸枣》和《大梦敦煌》,单场演出费分别为40万元人民币和28.8万元人民币。此外,2007-2008年度的境外演出质量、演出场次和演出总收入都有明显提高,其中演出总收入最高的《大梦敦煌》和《天鹅湖》分别达到了1267万元人民币和904万元人民币。可以说,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奖励资金的示范和杆杠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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