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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承勿在争名夺利中迷失方向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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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日持久的“历史文化名人资源争夺战”还在许多地方上演。由于争夺双方更多的是关注文化名人背后的经济利益,而一些文化名人本身所具备的文化内涵反而被淡化。借助“文化名人”这个符号,赚取经济利益,成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真正的价值取向。11月25日至28日,在河北邯郸涉县召开的论坛上,众多专家围绕女娲文化的传承,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达成了“排除地域成见,共同打造‘大女娲’文化”的共识。(12月3日《河北日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刮起了一股哄抢文化之风:河南周口与甘肃天水“瓜分”了伏羲;陕西黄陵和河南新郑“分食”了黄帝;河南焦作、湖南炎陵和山西高平“共享”了炎帝;湖南宁远跟山西运城“争夺”起舜帝……全国呈现出“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都有,炎舜遍地开花”的“繁荣”局面。正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山西民协主席常嗣新所说,在哄抢文化“老祖宗”的纷争中,确实证明了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曾经被忽略的历史人物和文化遗存。然而,如果把文化变成想往哪儿贴就往哪儿贴的政绩化、旅游化的“狗皮膏药”,那就是在糟蹋文化、羞辱先辈,文化传承将会在争名夺利中迷失方向。
在市场化的今天,我们不能否认文化与经济对接的必要性,无论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还是“经济牵头,带动文化”,只要利用得当,都可以使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如果出于这种目的,那么传统文化就可以古为今用,为经济发展服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于借助历史名人、文化标志等来争老大、争归属,不是为了对文化内涵进行深层挖掘及思考其当代价值,而仅仅是为了地方利益,为了官员“政绩”,如此竞争反而有损传统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文化遗产也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便不可恢复,最终承受损失的仍将是国家。其实,发展市场经济与保护传统文化是不矛盾的,企业有文化才能行得远,文化通过市场能得到进一步传播。我们之所以赞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就是因为经济与文化可以相得益彰。各地与其争抢文化,不如破除“疆界”形成合力,相互沟通,相互借鉴,创新文化,实现共赢。我们对文化遗产要始终坚持保护原则,在继承中求发展,在发展中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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