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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京授牌 刘延东出席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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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由文化部命名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仪式,并向四川省、陕西省授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标牌。
羌族历史悠久,羌族文化从语言、服饰、饮食、村落布局、民居建筑、风俗习惯、礼仪节庆、民间艺术、手工技艺等,均与羌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展现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是羌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汶川特大地震中,羌族文化遭到严重破坏。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抢救保护羌族文化的指示精神,文化部与四川省、陕西省积极配合,商讨地震灾区包括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方案,组织专家对《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确定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范围,即羌族主要聚居区茂县、汶川、理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及毗邻的松潘县、平武县、黑水县,陕西省宁强县、略阳县等部分相关地区。
2008年10月,文化部正式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纳入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要确定1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继闽南、徽州和热贡之后,我国的第四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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