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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艺术品越来越具有奢侈品的特征,当其完全市场化运作以后,这种趋势愈发明显。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艺术品的不可复制性被打破
艺术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它的独一无二性,因为艺术品具有不可复制性,具有原创的唯一性。艺术创作需要灵感,灵感稍纵即逝,这种灵感表现出来的画面表现力和思想性也是不可复制的。但是现在的艺术市场中,艺术品,尤其是市场看好的艺术家的作品,复制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为作品广受欢迎、供不应求,艺术家本人采用一定的手段进行“复制”,创作出两件甚至更多件相同的艺术作品。这些作品,可能只是在细节上有所区别,主题构图则没有多少变化,美名其曰“一个系列的作品”。除了艺术家这种简单的自我复制,还有他人对艺术家作品的临摹和高仿,或者说作伪。这些都是导致艺术品本身的不可复制性被打破的重要因素。
艺术品的商业味越来越重
艺术品也需要宣传,这原本无可厚非,但完全采用基于奢侈品营销模式的商业手段,还是违背了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规律。现在我们经常能够在北京的王府井、三环路边上看到有关艺术品和艺术家的大型巨幅广告牌,这就完全抛弃了艺术品本有的高雅、神秘的属性,而与商品、与奢侈品,甚至是媚俗的东西等同了起来。在艺术法律和法规健全的西方艺术市场,艺术品完全是由专门的艺术机构来运作;艺术家只是创作,向画廊等机构提供自己的作品,很少直接参与艺术市场的策划运作。而在中国目前的艺术市场,某些艺术家、画廊机构、藏家、媒体结成的利益共同体,相互串通制造拍卖天价的事情时有发生,从而造成中国艺术品市场中的泡沫越来越大,这种泡沫的存在完全扰乱了艺术品市场自身的发展规律,让很多投资者丧失判断力,甚至上当受骗,更让真正的藏家对这个市场失望,这是非常可怕的。艺术品毕竟不能等同于奢侈品,它自身独有的属性和发展规律是不能被强行改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艺术品的实用性和合目的性被无限放大
英国学者约翰·凯里在《艺术有什么用?》一书中说:艺术的奥秘不是人人能够领悟的,只有那些天赋高超之人,在纯粹沉思和内省状态中,才能够加以辨析和证实。艺术实际上是为了满足人们精神审美需要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精神层面上的超思维,很少有直接的实用性和合目的性。
我们更应该注重艺术的文化性和社会功能性,艺术是文化的象征和直接表现形式,具有很强的引导性和启示社会发展方向的社会功能性,而这正是奢侈品所缺失的。在现实社会的市场主义浪潮中,艺术品的实用性和合目的性被无限放大了,带有明显的合目的性,甚至充当洗钱的工具,成为金钱和物质利益的代言人,被当作奢侈品、一种直接的物质财富来看待,当作礼品举以赠人,甚至沦为受贿品。这是对艺术的亵渎,这种事情在西方国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这更与艺术品本身的属性和文化性、社会功能性的存在原则背道而驰,也就失去了艺术的意义。中央美术学院皮力说:“我承认艺术是奢侈的,但不是简单买卖里的奢侈,它的奢侈是钱不能衡量的。艺术是精神的奢侈品。”完全被市场包装后的作品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品,而成为物质意义上的奢侈品。
艺术品可以成为奢侈品,但奢侈品不一定能够成为艺术品。艺术品一旦成为奢侈品,其过程将是不可逆转的,它是一个单向的转化过程,而非双向自由转化。现在的奢侈品可以在一些层面上向艺术品看齐,但艺术品走向奢侈品却往往是一种价值取向的背离,是一种畸形价值观和社会文化形态的直接反映,艺术的真正价值在于分享,奢侈品不应该成为艺术品的最终走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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