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非遗”保护陷入商品化误区 |
2009-05-20 |
|
近年,我国许多地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旅游资源开发,不少“非遗”项目为了迎合市场而“变味”,陷入商业化误区。近日在湖北长阳召开的“20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提醒,急功近利地进行“非遗”保护,长此以往势必糟蹋其本质,加快这些珍贵文化消亡速度。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引起人们的广泛参与兴趣,有些地方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将其当作旅游资源来开发是较普遍的方式。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李松介绍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地方多是贫困地区,这些地方发展最直接的方式是把大量民族、民间艺术表演形式开发成旅游产品。以民歌为例,许多文化工作者花大力气去寻找民间歌手,记录他们原生态的歌曲和唱腔,结果凡是唱得好的民歌手都进了旅游区,几年以后不断异化,这些源自生活的艺术形式最后与实际生活距离越来越远。
华中师范大学刘守华教授表示,将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作为特色文化产业来运作,不仅可以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经济支撑,也能为非物质文化资源本身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但这是指合理利用,而不是一味开发,创造效益。他说,当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没有做到很完善的时候,就将其盲目推向市场进行开发利用,实际上是等于把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撕成碎片,各取所需,这无疑违背了保护的初衷。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铁梁和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陈建宪等专家建议,我们应分清楚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关系,多样化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该消亡的就让其消亡,消亡之前运用现代化设备记录成历史档案,同时创新保护其他可以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0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由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文化厅主办。来自文化部以及全国各地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交流和总结20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