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沈阳市文化体制改革闯出新路 |
2009-05-20 |
|
“刘老根”大舞台天天爆满,“关东影视城”让游客流连忘返,民间艺术团海外闯市场——起步5年的辽宁省沈阳市文化体制改革步履稳健,亮点纷呈,近两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分别达到5.98%和6%。
自2003年起,沈阳按照中央和辽宁省委的部署,把文化体制改革纳入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谋划,配套改革、纵深推进,闯出了条新路。转企改制是重点更是难点。沈阳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全市一般性出版社、艺术院团和电影公司、演出公司、影剧院、新华书店等45个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转企。
人往哪里去?“六个一批”对症下药:续岗的重签合同一批,优秀人才保护一批,置换身份优惠一批,因公致残照顾一批,符合政策退休一批,想干事的再就业一批,6057名职工全部安置:新整合的书业、杂技等7大公司比改革前多上岗417人。
钱从哪里来?“四个一点”柳暗花明:自有资金承担一点、市区财政挤出一点、不良资产变现一点、分期暂缓偿还一点,筹措资金2亿多元,化解了这一难题。新整合的7家集团公司实现资产总额20多亿元,经营收入18亿元,比改革前大幅增加。
宏观管住、微观搞活。沈阳市成立了宣传文化管理委员会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构,强化重大文化活动的统一规划和对国有文化企业重大资产变更处置的审查把关;同时,转变政府职能,2/3以上文化审批事项均下放到区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改善服务、增强活力,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取得突破。62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保障;新闻媒体实行宣传经营两分开。全面推进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沈阳市政府5年累计投入近60亿元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实施了覆盖全社会的多项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去年全市群众性文化活动超过2.3万场次、参与群众达1840万人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