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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你也文化产业我也文化产业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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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红楼梦》里,凤姐看中的丫头林红玉因为重了宝玉和黛玉的名,只得改叫小红,得知此事,凤姐说,你也玉,我也玉,得了玉的益似的,讨人嫌的很。
之所以扯上凤姐这句话,是因为这话说得着实妙,用来形容时下的一种现象是恰到好处。最近,笔者看到了很多冠以文化产业名义的词,比如酒文化产业、饮食文化产业、汽车文化产业,甚至如煤文化产业、化工文化产业、钢铁文化产业,乃至于军事文化产业等,颇有点“你也文化产业我也文化产业”的架势,不知是不是也得了文化产业的益?
细观这些所谓的新兴“文化产业”,可以发现其中大多数是利用本行业所积累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内涵,来开展相关的文化活动。但这些“新兴”文化产业要不就是讲不明自己是干什么的,要不就是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整得云山雾罩,让人摸不着头脑。比如说,笔者就看到有人论述汽车文化产业时,认为这是一种汽车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交叉型产业,是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有与文化产业相同的特征,是将创意、观念发展成一个市场化的产业,其内容包括汽车设计、汽车会展、汽车人才培训、汽车运动等。尽管论述详细,但笔者不得不承认,真的看不懂这些汽车行业原本就有的种种活动,为什么一定要冠以汽车文化产业的名头。 tujian.org
文化是一个含义相当丰富的词汇,应用范围极广。而上述行业作为长期发展的传统产业,确实都拥有各自独特的文化现象,有些还有相当的文化内涵,利用这些文化内涵来走出一条具有特色和差异性的发展之路,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这种发展必须是以其行业自身的特点为基础的,随随便便地冠以文化产业的名字不仅有些莫名其妙,更让人想不通这些所谓的“××文化产业”是要干什么。
笔者以为,有人愿意这样起名原因有二:一是经过多年的概念普及和产业发展,现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出现搭顺风车以求吸引眼球的现象并不奇怪;二是这些行业一般都是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企业要想在消费者那里实现差异化的认知,就必须寻找到更有吸引力的“外包装”,文化就是他们选中的漂亮的外衣。
但就本质而言,这些“新兴”文化产业并不能壮大文化产业本身。因为这些“交叉型文化产业”并不符合文化产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仅不能起到助推产业的目的,反而还会因此混淆了基本概念,甚至被某些热衷于制造新名词的人从中渔利。毕竟,一个产业的发展有其客观的经济规律,不遵循规律,而是通过制造新名词来开拓新的领域,即使一开始能够吸引眼球,最终也未必成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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