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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提案:推行文化行业大部门制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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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民进中央就其向2008年全国政协大会提交的提案情况进行通报。在提交的17个提案中,相关主题主要分布文化、教育、生态环保和人口卫生等四大类。其中,对文化方面的重点关注,更是秉承了民进中央的一贯传统。
有关文化的三个提案分别是:《关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建议》、《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强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三个提案对我国目前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局提出了具体建议。
比如,对于解决我国目前文化管理格局存在的“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缺乏统一协调”的局面,民进中央建议,“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文化管理机构,构建文化管理新格局。”
但民进中央同时指出,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之前,可以通过充分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及统筹中央和地方扶持政策等方式来改进现有的文化管理体制。
文化产业管理困局
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我国目前文化管理格局中,普遍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缺乏统一协调”的问题。
以我国动漫产业在发展中遭遇的情况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2月至今,我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共建设了60余个动漫(动画)产业基地,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25座大中型城市都建设有动漫产业基地。其中国家授牌的基地有42个,分别由文化部、广电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授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大部分基地的公共技术服务等平台没有真正建设起来,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且没有解决运营机制问题,设备使用率很低。一些地方以基地建设为名行‘圈地’之实,打着建设基地的旗号获得低价的土地并进行商业开发,基地投资人变成了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60多个动漫基地的发展模式雷同,出现基地抢企业和基地资源闲置的现象。”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
此外,动漫产业从创作、播映、出版到衍生产品生产等各个环节由多个部委同时管理。
具体表现为,动画片题材审批由广电总局主管,漫画出版审批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动画片播出平台(电视台、电影院线)由广电总局主管,动画作品纸媒出版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动漫舞台剧由文化部主管,商标注册由工商总局主管,知识产权保护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此外,动漫光盘出版审批、网络游戏审批、漫画与动画的进出口审批、动画教育培训、动画技术平台研发等由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教育部等不同部委交叉管理,各部委权责不清。从近年来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分别批准各自的“动漫基地”、分别主办各自的“动漫论坛”,就可见问题之一斑。
这直接带来的问题就是,企业数量虽大,但缺少龙头企业,缺乏优秀作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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