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3月28日电 台湾[TaiWan]艺人温岚近日遭内地不法厂商[ChangShang]盗用其肖像,还让她跟广告[GuangGao]邀约擦身而过,据悉此事至少让她少赚1123万台币代言费,其唱片公司25日已发出律师[LvShi]函,控告该厂商[ChangShang]侵权。
据台湾[TaiWan]媒体报道,台湾[TaiWan]艺人温岚有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平时也爱配戴角膜变色片,除了眼睛更加明亮有神,还因“电眼”迷倒不少追求者,因此美照在未经同意下,被内地厂商[ChangShang]违法使用,广告[GuangGao]直接灌上温岚代言人名号。而且此广告[GuangGao]已登刊一段时间。
温岚唱片公司之所以会发现,是因为在跟另外一家厂商[ChangShang]洽谈合作,对方误以为温岚早已为别人代言,所以就另寻他人合作,温岚不但被侵权,还至少少赚约1123万台币。
温岚所属的种子音乐北京公司,日前已采取法律行动,委由律师[LvShi]处理,向在网络上贩卖和刊登侵权广告[GuangGao]的单位,火速发出存律师[LvShi]函,除了要求对方立刻撤下广告[GuangGao],还要控告对方违反肖像权和广告[GuangGao]诈欺。
温岚昨天人在马来西亚,拍摄马来西亚投资的电影,她表示此事将全权交由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