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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八部委环保督察行动将于8月启动
2009-07-30
据悉,国务院八部委环保督察行动将于8月启动。届时,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
  据行动规划安排,在5月底到10月期间,各地方要进行当前上述领域的摸底和自查,并进行集中整治,分别于6月底和9月底报送国务院环保督察小组阶段性自查和整治情况报告。
  国务院八部委,包括环保部、发改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对其的督察时间划定在8月启动,到11月结束。
  据悉,此次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锁定在以下几个违法领域,即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在彻查“两高一资”行业建设项目时,此次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还突出两个领域:钢铁和涉砷行业。
  “国家产业振兴计划是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企业。”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表示,日前出台的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对环保节能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些规划的目的之一也是要产业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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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按照钢铁产业振兴规划,到2010年底400m3以下炼钢炉都要淘汰掉,500—1000m3的不允许再新建了。如果要建,就得建1000m3以上的。
  “国家产业政策带动了投资方向,投资方向左右着业主的经营方向。”陆分析,这种产业政策,不仅带动了产业规模调整,还触及了更广层面的产业结构调整。
  对此,此次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也将配合检查产业振兴规划的落实情况。其中,重点是将督察地方是否贯彻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中控制钢铁行业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对钢铁行业环境污染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国务院环保督察小组设定的督察要求看,督察行动要完成以下任务,即需要摸清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和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钢铁企业。
  和钢铁行业一样,由于近些年来,涉砷行业污染事件成高发态势。如2008年8月,云南阳宗海遭到砷污染,引发饮水安全等公共事件,而该水质恢复到三类水质至少要三年左右时间。
  因此,此次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重点也放在该领域。即对全国涉砷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企业。
  还包括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涉砷企业。
  “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陆新元表示,此次各地自查和随后的国务院八部委环保督察,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发挥部委联动联防的监管效力。
  如环保部门分阶段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工业主管部门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工作职能;监察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工商部门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法注册登记行为和对违法企业吊销执照;电监部门对违反企业依法采取限点、断点、停电措施等。
  据悉,为了增强和扩大联防联动的最大环境监管效应,届时,国务院环保督察行动将由八部委高层官员分组带队,分赴各地现场督察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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