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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局已在7个国家开展矿业合作 |
200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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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非洲和周边国家为重点,尝试南太,兼顾拉美”的工作方向,山东省地矿局加快“走出去”步伐,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在7个国家开展了矿业合作。这是该局国际合作处处长李旭近日在一次矿产勘查研讨会上透露的。 这7个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刚果(布)、埃塞俄比亚、秘鲁、蒙古国、美国。合作矿种主要有铝、铜、铅锌、铁、金、钾盐、铂、铀、锆英石等。 山东省地矿局在近几年“走出去”的实践中,坚持“政府支持、地矿先行、企业跟进”的工作思路和合作模式,有效解决了矿产资源上游、中游、下游相结合的问题,确保了政府政策的支持,地矿系统对资源可靠性的把握以及企业对所需资金链的提供,最终实现了“政策 技术 资金”的最佳配置,达到了共赢的目的。 李旭说,山东省专门成立了由分管省长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走出去”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走出去”方面的问题,制定鼓励政策,设立专项经费,简化核准程序,确保了对外合作的实效性和高效性。山东省地矿局境外的几个大项目都有大企业及时跟进合作,确保资金充足。此外,在“走出去”开展合作时,原则上一个国家只选择局里的一两支地勘队伍以组团方式进入,保证了对外合作“不打乱仗”,避免出现内耗现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旭表示,根据相关资料分析,结合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非洲和我国周边国家都将成为山东省地矿局开展矿业合作的重点对象。 山东省地矿局境外项目的主要合作模式为矿权合作、矿权经营、资本市场合作。矿权合作是中方出技术和资金,外方出矿权,双方各占相应的权益,组成联合体,联合探矿;矿权经营是以适宜的价格买断,然后查明资源,联合开发或转让;资本市场合作是指入股合作方的上市公司,占一定股权,进入其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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