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印度财政部发表的一份声明称,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铝板带箔产品征收保障措施关税。该关税政策将追溯到2009年3月23日,并持续到2010年3月22日。印度保障措施局于2009年1月27日对来自我国的铝板带箔产品发起过渡期产品特殊保障措施调查。立案公告发布不到一个星期,调查机关就于2月2日公布了对本案的初裁决定,建议对铝板带、铝箔产品分别征收21%、35%的特别保障措施关税。2月13日,印度保障措施局批准了上述征税建议,并于3月23日发布征税公告,征收期限为2009年3月23日至2009年10月8日。3月31日,印当局在首都新德里召开听证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企业出席并发表业界意见。5月29日,印度保障措施局对本案做出了终裁,裁定对自我国进口的铝板带、铝箔产品分别征收为期4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铝箔税率分别为30%、25%、20%、15%,铝板带分别为14%、12%、10%、8%。但以上征税建议尚需得到相关上级部门的批准。印度中央政府已根据印度保障措施局在2009年5月29日做出的终裁,于2009年6月19日对中国铝板带箔产品发布征税公告。同时在其官方网站上废除了对2009年3月23日发布的临时保障措施征税公告的相关内容。保障措施税的实施期限从临时保障措施税实施之日起算,即2009年3月23日起,对铝板带箔产品的征税期限为2年,即至2011年3月22日为止,税率如下:铝板带(HS编码为7606,被排除产品除外):第一年税率为14%(从2009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第2年税率为12%(从2010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2日)。铝箔(HS编码为7607,被排除产品除外):第一年税率为30%(从2009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第2年税率为25%(从2010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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