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赣州3月12日电 (李志勇 刘巍)幼儿低热就诊,医生未做皮试即行静脉输液,导致患者严重药物[YaoWu]过敏[GuoMin]反应,并因抢救不及死亡。日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BeiGao]一次性赔偿原告86000元。
2月20日上午8时,6岁的小廖患有低热,其父廖某带其到被告[BeiGao]曾某处就诊,被告[BeiGao]在未给病人做皮试的情形下为患者进行静脉输液。在输液过程中,患儿出现臀部疼痛、表皮出现紫红色斑点的药物[YaoWu]过敏[GuoMin]症状。
曾某见状未及时采取抗药物[YaoWu]过敏[GuoMin]治疗措施,而是要求廖某带去附近的乡镇卫生院诊治。卫生院诊断为严重药物[YaoWu]过敏[GuoMin],用救护车将患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县医院诊治未见好转,曾某和廖某家属遂要求转上级医院治疗。在送往赣州治疗的途中,患者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被告[BeiGao]曾某在未对死者做皮试的情形下即行静脉输液,出现药物[YaoWu]过敏[GuoMin]后又未及时采取抗过敏[GuoMin]治疗是导致小廖死亡的直接原因,要求被告[BeiGao]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认为被告[BeiGao]曾某在用药前,未例行询问或测试药物[YaoWu]过敏[GuoMin]反应,系严重违反医疗常规,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在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BeiGao]同意赔偿原告86000元,并当即履行完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