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制定的《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制度受益面和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不但今年年内实现以市为单位补偿方案基本统一,而且还将中药饮片,针灸、推拿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纳入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BaoXiao]范围。
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将在今年内实现以市为单位补偿方案基本统一。以市为单位统一起付线、封顶线、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BaoXiao]比例[BiLi]以及纳入大额门诊补偿的补偿病种、诊断标准、补偿程序、报销[BaoXiao]比例[BiLi]等。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一般为100-300元,全省住院封顶线统一规定为不低于8万元,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住院统筹基金和当年提取风险基金占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比例[BiLi]一般不低于70%,门诊统筹基金和特殊病种门诊基金占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比例[BiLi]一般不高于30%。
同时,不断提高报销[BaoXiao]比例[BiLi],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住院报销[BaoXiao]比例[BiLi]不低于85%,其他住院费用和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BaoXiao]比例[BiLi]不低于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BaoXiao]比例[BiLi]应不低于55%,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BaoXiao]比例[BiLi]应不低于45%。
另外,我省还将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对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作用和优势,将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和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纳入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BaoXiao]范围,其报销[BaoXiao]比例[BiLi]可参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BaoXiao]比例[BiLi]予以补偿,也可在常规门诊报销[BaoXiao]比例[BiLi]的基础上,对中医药费用提高报销[BaoXiao]比例[BiLi]予以补偿。(记者 张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