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长沙5月31日电 (刘柱 杨华峰)湖南省卫生厅31日透露,继前两批74个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最后49个县市区也将陆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于6月20日前“零差率”销售实现全省覆盖。这标志着湖南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的核心内容,将有利于改变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湖南省卫生厅党组书记肖策群介绍,基本药物制度在湖南所有县市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纳入实施,除了配备307种国家基本药物,湖南还增补了198种药物作为省增补药物目录,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基层一般用药品种在400种左右,目前505种药品应该是够用了,关键在于引导医生改变用药习惯,合理用药。”肖策群说。
据介绍,湖南前两批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效果明显,从药品价格上看,比原零售价平均下降47.1%,比国家指导价下降53.2%;从就医负担看,第一批试点的36个县市区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了22.93%,其中次均药费下降36.05%;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下降20.75%,其中次均住院药费下降35.32%。国家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
此外,湖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在5月30日下发的《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中已有明确规定: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原则上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即25元)的20%—30%安排补助经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