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国家记忆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科学人物:吴征镒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1992年)
2009-05-21

    为了满足国内外藏族群众之间探亲和交往的要求,中央政府制定和实行了来去自由的政策,并表明了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既往不咎的态度。从1979年8月到1980年9月,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接待了达赖喇嘛先后派出的三批参观团和两批亲属回国参观。达赖喇嘛在国外的大部分亲属曾回国参观、探亲,自1979年以来,西藏和其他藏区已经接待了回国探亲、参观旅游的国外藏胞8000余人,安置了回国定居的藏胞近200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令人遗憾的是,达赖不仅没有接受中央的好意,反而变本加厉地进行分裂活动。1987年9月,达赖在美国国会人权小组委员会发表了所谓西藏地位问题的“五点计划”,继续鼓吹“西藏独立”,煽动和策划了拉萨的多次严重骚乱事件。1988年6月,达赖提出了所谓解决西藏问题的“斯特拉斯堡建议”,这个建议以所谓西藏历来是独立国家为前提,将一国内部的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变成所谓的宗主国与附庸国、保护国与被保护国的关系,否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变相搞西藏独立。这原是帝国主义为了瓜分中国玩弄过的阴谋,当然受到中央政府的拒绝。中央明确表示:“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不容否定,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尽管如此,中央政府仍然希望达赖悬崖勒马,回心转意。1989年初,班禅大师圆寂,考虑到历世达赖、班禅互为师徒的历史宗教关系,经中央政府同意,中国佛教协会邀请达赖喇嘛回国参加班禅大师的追悼活动。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亲自将邀请信交到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手中。这给达赖喇嘛提供了一个在流亡三十年之后,同国内佛教界人士见面的良机。然而,达赖喇嘛拒绝了这次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89年,在新的国际反华风浪中,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怀着明显的政治目的,把1989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达赖喇嘛。达赖和西藏分裂主义分子得到了极大的支持。此后,达赖周游世界,到处鼓吹分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与此同时,达赖喇嘛进一步加紧煽动和策划西藏地区的骚乱活动。1990年1月19日,他通过英国的广播说:如果北京政府一年之内不开始会谈他的西藏自治计划,他将不得不改变对中国妥协的立场,很多年轻的西藏人主张使用武力。1991年4月4日,达赖通过“美国之音”藏语广播说:“要进一步加强西藏独立的所有事情”1991年10月10日,达赖又通过“美国之音”藏语节目进行煽动说:“当前大批汉人涌入西藏,使很多藏族青年找不到工作,这对西藏社会造成更加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再次爆发动乱的可能性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正是由于达赖喇嘛一直不肯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继续在国内外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使中央政府和达赖喇嘛代表的接触没有取得成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91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在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前夕答新华社记者问中指出:“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是一贯的,现在也没有变化。我们的根本原则只有一条,即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任何付价还价的余地。中央政府一贯表示愿意同达赖喇嘛进行接触,但是达赖喇嘛必须停止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改变‘西藏独立’的立场,除了‘西藏独立’不能谈,其他问题都可以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央政府愿意与达赖喇嘛接触谈判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的政策也是十分明确的。为了对历史负责,对中华民族负责,对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十一亿中国人民负责,中央政府在维护祖国统一这个基本问题上决不会有丝毫让步。企图依靠外国势力达到“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活动是背叛祖国、背叛包括藏族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可耻行径,中央政府坚决加以谴责,决不允许其得逞。中央政府将继续执行建设西藏、发展西藏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以增强民族团结,繁荣经济文化,改善人民生活。任何破坏西藏安定团结的活动,任何制造骚乱、策动闹事的违法行为,都是违背西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必将受到严厉的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只要达赖喇嘛放弃分裂主张,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随时愿意与达赖喇嘛进行谈判,热诚欢迎达赖喇嘛早日回归祖国,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西藏人民的富裕、幸福做些有益的事情。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其黑暗、残酷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西藏的农奴主主要是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他们不到西藏人口的5%,却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据十七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实有耕地300多万克(15克相当于一公顷),其中官家占30.9%,贵族占29.6%,寺庙和上层僧侣占39.5%。1959年民主改革前,全西藏有世袭贵族197家,大贵族25家,其中最大的贵族有七、八家,每家占有几十个庄园,几万克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奴超过旧西藏人口的90%,藏语叫“差巴”(即领种份地,向农奴主支差役的人)和“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他们不占有土地,没有人身自由,都依附在某一领主的庄园中为生。此外还有占人口5%的“朗生”,他们是世代家奴,没有任何生产资料,也没有丝毫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可以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据史料记载,1943年,大贵族车门·罗布旺杰把100名农奴卖给了止贡地区噶珠康萨的一名僧官,每个农奴的价钱是60两藏银(约合四块银元);他还把400农奴送给功德林寺,抵了3000品藏银(约合一万银元)的债。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生、死、婚、嫁大权。不是同一农奴主的男女农奴结婚要缴纳“赎身费”,有的是采取男换男,女换女的交换,有的是婚嫁后,夫妻双方的领属关系不变,将来生男孩归夫方领主,生女孩归妻方领主。农奴的子女一出生,就登记入册,注定了终身为农奴的命运。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贷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剥削。旧西藏的差税制度十分残酷,有载入注册籍的永久性差税,还有临时加派的差税。据不完全统计,仅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种类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噶厦和庄园主支的差,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高者可达70%至80%。据民主改革前调查,属于十四世达赖的摄政大扎的达隆绛庄园共有土地1445克,全劳力和半劳力农奴计81个,全年共支差21260天,折合劳动量为67.3人全年服劳役,即83%的农奴全年无偿地为农奴主支差服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连温饱也得不到保障,经常要靠借高利贷勉强糊口。高利贷年利率一般都很高,向寺庙借钱利率为30%,借粮为20%或25%;向贵族借钱利率为20%,借粮为20%或25%。

tujian.org

    噶厦设有几个放债机构,历代达赖喇嘛也有两个专管放债的机构。据1950年达赖的两个放债机构有关帐簿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万两。 tujian.org

    高利贷利滚利,造成永远还不完的“子孙债”和以借贷人和担保人全部破产而告终的“连保债”。墨竹工卡县有一名叫次仁贡布的农奴,他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了50克(一克合14公斤)粮食,祖父、父亲和他三代人还利息达77年,总共付利息粮3000多克,可领主说他仍欠粮10万克。东嘎宗有个叫丹增的农奴,1941年借了农奴主一克青稞,到1951年,农奴主要他还600克,他只好逃亡,妻子被逼死,七岁的儿子被抓去抵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西藏地方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维护农奴主的利益。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规定:“勿与贤哲贵胄相争”,“下打上者、小官与大官争执者犯重罪,均应拘捕”,“不受主人约束者逮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逮捕之”,“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鞭击之”等等。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大不相同。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价为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为草绳一根。伤人赔偿律中规定:仆人使主人受伤的,应斫掉仆人的手或脚;主人打伤仆人,延医治疗即可,不给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奴主运用成文法或习惯法,设立监狱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监狱,大寺庙也设法庭、监狱,领主还可在自己的庄园私设监狱。刑罚极为野蛮残酷,如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在西藏最大的寺庙之一甘赃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的残酷刑具。在北京民族文化宫的“西藏社会历史资料展”中,有当年被农奴主砍下的农奴肢体等许多实物和照片。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漫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里,西藏广大农、牧奴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动辄遭到迫害。农奴中流传着这样的话:“能带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脚印。”可以说,旧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权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面对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统治,西藏劳动人民从未停止过反抗斗争。他们采用请愿、逃亡、抗租抗差,直至武装斗争等形式争取自己的人身权利。但是,他们的要求遭到三大领主的残酷镇压。旧西藏法律规定:“民反者均犯重法”,不但本人处死,而且家产没收,妻子为奴。五世达赖曾经发过一道谕令:“拉日孜巴的百姓听我的命令……如果你们再企图找自由,找舒服,我已授权拉日孜巴对你们施行砍手、砍脚、挖眼、打、杀”。这道谕令多次被后来的当权者重申。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人民获得了人身自由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从而为西藏人民争取平等的人身权利带来了希望。1959年叛乱平息后,中央人民政府顺应西藏人民的愿望,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不再被作为农奴主的个人财产加以买卖、转让、交换、抵债,不再被农奴主强迫劳动,从此获得了人身自由的权利。这是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旧西藏的法典被废除,人不再分为三等九级,各种野蛮刑罚被禁止,私设的监狱被全部拆除。新中国宪法和法律,保障了西藏人民人人享有生命与人身安全的权利。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民主改革废除了生产资料的农奴主所有制,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占有的耕地无偿分给了无地的农奴和奴隶。山南乃东县凯松溪卡的443位农民分得了1696克土地。当旧的地契、债约被扔进火堆时,昔日的农奴们围着火堆跳起舞蹈。75岁的索朗说:“过去种主人的地,白天黑夜都成了人家的人,半夜叫支差不敢等到天明,现在分地给我,真觉得睡觉香、吃饭甜,真想多活几年,看看今后的好日子。”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政策,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克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由国家支付赎买金4500多万元。

 相关链接
·逝世人物:侯耀文
·逝世人物:薄一波
·逝世人物:黄 菊
·中国的减灾行动(2009年)
·西藏民主改革50年(2009年)
·2008年中国的国防(2009年)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08年)
·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2008年)
·中国的法治建设(2008年)
·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2008年)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