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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2005年)
2009-05-21

    近年来,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加强了专利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专利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认真查处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假冒和冒充行为。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及时组织本系统的专项执法行动,到当年年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检查产业场所10251个,检查商品2081537件。截至2004年底,全国各地专利管理部门共受理专利侵权、专利纠纷案件12058件,结案10411件,结案率达86.3%。其中,2004年受理专利纠纷1455件,结案1215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3965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58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商标保护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于1979年11月1日恢复商标统一注册工作后,商标保护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1983年3月1日,《商标法》开始实施。为配合该法的实施,中国政府于1983年3月颁布了《商标法实施细则》,并于1988年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改。199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作了第一次修改,将服务商标纳入商标保护范围,加大了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商标注册程序。1993年7月,中国政府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纳入商标法律保护范围,增加了对“公众熟知的商标”的保护规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作出第二次修改,将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纳入商标保护范围,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规定以商标制度来保护地理标志,增加商标确权程序的司法审查,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得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原则相一致。2002年8月,中国政府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并将其更名为《商标法实施条例》。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制定或修改了《商标评审规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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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商标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日益提高,近年来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迅猛增长。1980年商标注册申请量仅为2万多件,1993年达到13.2万件。2000年至2004年的5年时间里,商标注册申请量分别连续跃过20万件、30万件、40万件和50万件四个大关,申请总量达190.6万件,比1980年至1999年20年申请总量还多25.6万件,占1980年至2004年25年申请总量的53.6%。2004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达58.8万件,比上年增加13.6万件,增长约30%,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当年的2.17倍。截至2004年底,中国的注册商标累计总量已达224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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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在中国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数量不断增长。1982年外国来华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565件,到1993年超过2万件,2004年则超过6万件。1979年前,来中国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仅为20个,注册商标总计5130件;到2004年底,来中国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已增加到129个,累计注册商标达40.3万件,比1979年增长近79倍,约占中国注册商标累计总量的18%。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自中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来,中国积极履行保护驰名商标的国际义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在商标异议案件、商标争议案件和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了400多件驰名商标,依法保护了国内外驰名商标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仅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认定保护了153件驰名商标,其中有外国企业驰名商标28件。同时,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驰名商标作为商标保护工作的重点,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了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多年来,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了大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国内外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仅2001年至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96万件,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5.66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3万件(含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万件),收缴和消除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约5.29亿件(套),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6件共300人。尤其是2004年,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查处食品、药品商标侵权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三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1851件,其中查处涉外商标案件5494件,比2003年增加了1.6倍。在查处的51851件商标违法案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1680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件,比2003年增加51.66%,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3895.18万件,收缴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28.08万件,没收、销毁侵权物品5638.53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6件共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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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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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1991年6月《著作权法》实施为标志,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逐步建立起著作权法律制度。近年来,中国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并公布实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使著作权保护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基础。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国家版权局、省级版权局和地市版权局的三级著作权行政管理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断加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使版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年来,中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了著作权行政执法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大与公安、工商、海关、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的合作,逐步形成相互配合打击侵权盗版的执法机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开展打击盗版光盘、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络侵权等侵权盗版行为,取得积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至2004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复制品3.5亿件,受理侵权案件51368起,结案49983起。2004年共受理侵权案件9691起,结案9497起,处罚7986起,其中包括查处两家中国企业侵犯美国微软公司著作权等重大案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在建立和完善版权法律制度,强化版权行政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版权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由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版权代理机构、版权保护协会以及各相关行业协会和权利人组织等组成的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1988年成立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1990年成立了中国版权研究会,并于2002年更名为中国版权协会;1993年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8年成立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目前,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电影家协会等作者协会团体和图书出版、音像制作、软件开发等版权产业的行业协会,成立了专门的版权维权组织,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一些中心城市成立了版权协会,中国文字作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中国音像制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也正在筹建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音像制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盗版音像制品屡禁不绝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音像制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近年来,中国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音像制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制度、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出版权专有制度、复制委托书制度、光盘来源识别码(SID码)制度、进口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制度、奖励举报人制度、音像制品加贴统一防伪标识制度、音像制品仓库登记备案制度、非法音像制品监督举报公示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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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8月,国家颁布《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并于2001年12月予以修订。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刑法》以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门分别或共同发布了《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和《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使音像制品的经营和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随着音像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家逐步调整对音像业的行政管理体制。《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对音像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分工作出规定。1998年国务院根据“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音像制作、出版和复制管理,文化部负责音像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地方政府参照中央政府的职能分工,对当地管理体制也进行了调整。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中央、省、地、县四级音像市场管理网络,绝大多数地区还建立了包括音像市场在内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认真履行音像市场监管职责。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出版物市场监管部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音像市场集中治理行动,使盗版音像制品明显减少,正版音像制品发行量大幅上升,音像市场秩序逐步好转。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至2004年,全国给予吊销复制经营许可证处罚的光盘复制企业9家,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200条。2004年8月,按照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文化部对音像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打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督导和协调重点城市、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破获了一大批违法音像制品地下仓库和地下发行网络。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管理部门检查音像经营单位555368家次,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54亿张(盘)。2005年1月12日,文化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在全国开展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活动,集中销毁6335万多张(盘)各类违法音像制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六、植物新品种保护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政府从国情出发,认真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制度措施,充分保证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1997年10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大大扩展了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配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中国政府陆续颁布实施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等规章,为植物新品种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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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分别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形成了以审批机关、执法机关、中介服务机构和其他维权组织相结合的保护组织体系。同时,建立了由农业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14个测试分中心,以及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5个测试分中心和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组成的技术支撑体系。为保证品种权审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借鉴国际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玉米、水稻、杨树、牡丹等57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其中18种已以国家或行业标准予以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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