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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张洪波:文字著作权人的春天已经到来
2009-04-30

  最近几年,很多作者会发现,自己的文章被报刊转载经常收不到稿酬;许多报刊也抱怨,转载他人文章找不到原作者,不知道把稿酬交给谁;很多教材摘编了他人的文章,找不到作者;而目前最困扰广大文字作者的问题是网络转载,别说征得作者许可了,追讨转载稿酬也投诉无门。 10月24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在北京成立。这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主要对文字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表演权等作者难以单独行使或控制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同时负责教科书和报刊转载作品等“法定许可”情形下著作权使用费的收转工作。中国作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建功当选首任会长,中国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廖奔,中国记协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赵晨伃等任副会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原社长、总编辑杨天赐为总干事、张洪波为常务副总干事、张树英为副总干事。那么,文著协的成立,对于报刊和网络转载会有哪些积极影响,日前,本报记者对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进行了专访。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文著协刚刚成立,这是一个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同一性质的集体管理组织,我们注意到,音著协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发起设立的,而文著协则有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等十几家单位和500位著名文字作者发起,请问,组织这么多发起单位参与文著协的成立,出于怎样的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的确,我们的发起单位数量比较多,分布领域也广,有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这主要是由于文著协是文字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文字作品本身覆盖的领域就很广泛,只要是用文字加以表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小说、诗歌、新闻、散文、论文、图纸、教案、戏剧脚本等。文字作品著作权中最基本的、最具有民族性的作品。所以,文著协的发起单位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发起单位是这样,我们的发起人也是来自社会各界的知名著作权人,都有广泛的代表性,涵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领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很多公众和读者对于管理卡拉OK收费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还比较了解,但是对于文字集体管理组织还是比较陌生,成立文著协出于怎样的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在新技术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作品的载体形式多种多样,作品的使用形式、传播方式、传播途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国际上,针对作者难以有效行使和有效控制的一些权利,比如表演权、广播权、复制权等往往采取集体管理的方式。很多国家已经有了很成熟的经验。我们成立文著协,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方面,著作权法和国务院《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明确了赋予了集体管理组织一些法定的权利;另一方面,实践中,很多作者的文章被报刊转载经常收不到稿酬;许多报刊也抱怨,转载他人文章找不到原作者,很多教材摘编了他人的文章,也找不到作者,不知道把稿酬交给谁,有的报刊社甚至不给作者转载稿酬;而目前最困扰广大文字作者的问题是网络转载,别说征得作者许可了,追讨转载稿酬也投诉无门。文字作品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需要维护,同时也要解决使用者面对海量作者授权的尴尬局面。文著协就是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推动优秀文字作品广泛传播的重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文著协成立之后,主要有哪些职能,主要在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著协作为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报刊转载、教材摘编他人作品等“法定许可”形式下稿酬收转的法定机构。也就是说,报刊、教材编写者在转载、摘编他人已发表的文字作品时,如果在两个月内找不到作者,就应当将稿酬连同邮资一并交给“文著协”。只要报刊社、教材履行了这个义务,就免除了它的法律风险。我们收到稿酬和使用清单后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和我们的程序,在扣除一定的管理费后,定期将稿酬转付给作者。发行量较大的文摘类报刊、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和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将是我们工作的首要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还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关于汇编权、复制权、多媒体制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的调研。使用者在面对众多的作品需要取得授权情况下,取得授权成本太高,不但耗时费力,而且推进速度很慢,寻求文著协的支持,应该是最佳选择。文著协在集中获取广大文字作者的授权后,不但可以帮助作者维护相关权利,同时也给使用者提供了取得授权的便捷通道。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如果境外出版社、报刊社使用文著协会员的作品,会员权利怎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文著协成立后,将在国家版权局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与国外的集体管理组织建立联系,签订相互代表协议。境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会根据我们双方协议将收取的使用费转付给文著协,文著协再给会员定期分配。以此同时,我们也会将收取的国内使用者交来的使用费交给境外的集体管理组织。推动各自会员作品在对方国家的广泛传播。目前,俄罗斯著作权协会、乌克兰著作权邻接权代理机构、格鲁吉亚作者表演者协会、美国版权结算中心都表示了积极合作的愿望。同时,我们在完成民政部登记后,也会按照程序,积极申请加入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国际组织,学习其他国家集体管理的成熟做法,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国优秀文化走出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文著协能为著作权人做这么多事,是向所有的著作权人开放的吗?加入协会有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加入协会只要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即可:有五篇以上文字作品公开发表于依法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注册的报刊上;有十篇以上文字作品在网络或其他传媒上正式发表;有一本以上专著、教材或一般图书正式出版。当然,上述作品都必须符合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文著协依据内部程序,审核后与权利人签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协会与权利人是一种信托关系。欢迎广大文字著作权人和我们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法定许可”报酬收转是针对所有著作权人的,当然包括非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加入文著协需要交会费吗?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 文著协是文字作品著作权人自发成立的集体管理组织,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协会。加入协会是不需要交会费的。按照章程的规定,文著协在扣除一定的管理费后,会将使用费全部交给权利人。而在收转法定许可使用费情况,管理费仅是平常业务管理费的一半。按照规定,文著协是非营利组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据了解,目前社会上很多机构在从事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收转业务。文著协在开展类似业务方面有怎样的考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社会上确实有一些机构,包括一些私人公司也在开展报刊稿酬收转业务。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报刊社在转载他人文章后,如果两个月内找不到作者,必须并且只能将稿酬和邮资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而不能交给其他机构。否则,报刊社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按照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想,在我国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今天,文字著作权的保护和管理秩序会逐渐理顺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有人认为,一类作品成立一个集体管理组织,这种垄断性不利于市场竞争和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律和提高工作效率。您怎么看?文著协和版权代理机构是怎样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在版权保护领域,我国实行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制,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著作权的社会服务和中介服务是有益补充。国外的实践证明,一类作品或者一类权利成立一个集体管理组织,不但有利于维护会员的权利,降低会员的维权成本,而且还有利于作品的广泛传播,更方便使用者。因此,《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关于设立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与已经依法登记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叠”的规定是根据我国国情制订的,是有利于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发展的。同时,依照该条例,文著协需要接受国家版权局和民政部的监督和指导。这种监管可以保证文著协有效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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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指出的是,在任何一个国家,著作权集体管理和版权代理都是版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版权流转的重要手段,二者是相辅相成的。集体管理组织和代理机构的共同点是都要依据作者的授权。但两者的组织性质和经营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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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著协的权利是法定的,是著作权人自己的组织,与作者的关系是信托关系,协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而代理机构不是著作权人,而是著作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中间人,与作者是代理关系,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开展业务。另外,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许可,也可以代理他人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通过您的介绍,我想,广大作者和读者应该对文著协有了基本的了解。许多出版社、文化公司在策划、出版汇编作品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取得众多作者授权的问题。文著协能够在这方面发挥怎样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著作权法规定,出版汇编作品,应当取得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付酬。文著协正在中国作协等各发起单位的支持下,积极发展会员,取得会员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在内的授权。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著协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展成为国内会员最多的集体管理组织。广大作者将汇编权等项权利授权文著协行使,一方面可以有效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可以方便更多的使用者集中取得会员的授权,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和法律风险,推动作品更快更广泛传播。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今后文著协步入正轨后,广大作者、公众和使用者怎么才能了解到文著协的有关情况,查询稿酬和会员作品的使用情况,会员的权利被侵害时,文著协可以采取哪些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在新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文著协必须高起点,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平台和多媒体互动平台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我们正在加紧进行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资源数据库、网站和手机短信平台建设的调研,早日实现文著协与会员、公众、使用者的即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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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著协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根据会员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以自己的名义采取保护诉讼在内的法律措施,以保障会员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

tujian.org

  今天我国的法制环境与15年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时的法制环境有天壤之别。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在广大发起单位和会员的支持和广泛参与下,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春天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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