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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确保职校师生竞赛机制 制度经费专项支持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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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以制度确保“人人参赛、逐级竞赛”的机制 技能大赛要覆盖到每所职业学校的每个师生
本报讯(记者梁国胜实习生龚润恩)12月22日,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下发了《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使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大赛作为一种常规性制度确立下来,实现技能大赛由少数师生参与到全体师生参与的转变。
在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江苏省代表队成绩斐然,中职组在20个比赛项目中获得7个项目的第一名,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一部分得益于江苏省全省范围内逐级递进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马斌表示,该《意见》就是各市、县开展有关工作的正式指导文件。从2009年开始,下级各教育部门皆要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各职业院校举办技能大赛。要求比赛覆盖到每一所职业学校、每个专业、每位专业教师、每位学生,形成“人人参赛、逐级竞赛”的机制。
“通过这个制度,一方面是学生得到了证书,这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方式和证明;另一方面是让学生自己动手,主动学习,在实践和竞赛中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学生的含金量,以顺应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马斌表示。
目前江苏省教育厅已经成立了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学校开展技能大赛。而大部分学校正在进行比赛的筹备工作,按照时间规定将会在2008~2009学年结束前举行。
《意见》表示,江苏省、市、县都要重点建设一批技能大赛基地,将大赛基地建成职业学校示范性实训基地。据统计,全省目前共有实训基地226个,虽然相对于全省634所中职、76所高职稍微有所不足,但是省教育厅每年将投资两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训基地的建设。
据悉,该省教育厅将在职业教育经费中安排700万元左右专项用于技能大赛,并且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安排固定资金用于技能大赛。对在技能大赛中获奖较多的项目实行经费倾斜,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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