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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风雨,30年辉煌。伴随改革开放的脚步,我国信访工作书写了“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光辉篇章。 今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号召学习辽宁省辽中县信访局原局长潘作良同志“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精神和“奋力拼搏、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这是党中央对改革开放30年来信访工作忠实履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神圣使命的最高褒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时期信访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改革开放的不同时期,对信访工作先后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批示指示多达700余件(次),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为新时期信访工作指明前进方向。 由于受“十年动乱”冲击,改革开放之初的信访工作从指导思想到工作机构、制度,都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根据当时的形势和任务,1978年9月和1982年2月,中央先后召开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抓紧落实党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善后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98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原则方法。1995年10月,中央召开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措施,强调信访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跨进新世纪,社会上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并大量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人民内部矛盾进入凸显期。中央审时度势,先后召开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明确了“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的问题,确立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中心,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实现信访工作新格局、新秩序、新机制和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广大信访干部坚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全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经过不懈努力,逐步扭转了信访总量从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持续12年上升的势头,推动了信访形势的持续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信访工作渠道不断拓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特殊贡献 改革开放之初,群众信访渠道比较单一,信访工作处于被动接访、办理来信的层面。随着群众信访诉求的增多和内容日趋多元,各地各部门大力拓展信访渠道,全面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各地各部门普遍公布了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办法、接待时间和地点,改善接待场所和接待条件,对群众来访坚持文明接待,对群众来信认真负责办理。 ——坚持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开展开门接访、联合接访、下访约访等,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大力推广“市长专线”、“绿色邮政”等做法,建成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推行“网上信访”,构建高效便捷的反映民意、受理民诉、疏解民困的新渠道、新平台。 ——大力规范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部门的工作行为,通过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接谈、受理、交(转)办、解决、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用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及时进入程序,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进一步规范信访人的行为,教育和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进一步强化信访人的法制意识。 30年来,各级信访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着力推动“事要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主动排查解决信访苗头。近年来,国家信访局按照中央要求,周密部署,主动出击,使一大批信访苗头和隐患化解在初始状态。 ——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改革开放之初,中央成立中央机关处理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国先后抽调20多万名干部,深入基层落实党的政策,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针对信访突出问题,整合执政资源,集中时间和精力成批集中解决,大大减少了信访“存量”。 ——督办解决长期积累的信访问题。2005年以来,国家信访局机关连续4年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筛选出近5万件重要信访事项进行交办督办,办结率达90%以上。认真组织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督导活动,解决了大量问题。 ——协调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各级信访部门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采取综合调度、会诊会办等方式,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督办解决。 ——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各地普遍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坚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问题解决到位,矛盾化解到位。 ——专项治理重信重访。近年来,国家信访局出台措施,积极推动重复信访专项治理行动。全国县以上信访部门解决了大量重复信访事项,为整个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信访工作机构、设施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信访工作助力国家科学发展 起初,信访工作还仅仅是党委、政府的“秘书型”工作,信访部门也还仅仅是党委、政府的“秘书型”机构。随着新形势新任务对信访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信访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干部队伍不断加强、工作职能不断拓展,信访部门的职能实现了由“秘书型”向“职能型”的根本性转变,成为党和政府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 ——信访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1977年,中央办公厅信访局成立;1980年,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成立。1986年,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合并,成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2000年,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基础上组建成立国家信访局。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全国省级信访部门绝大多数成为正局级机构并增加了内设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能更加强化,推动问题解决的能力不断提高。 ——信访工作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门普遍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大力加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建设,有的建起了明亮宽敞的来访接待大厅,有的建起了温馨人文的“群众之家”。 ——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各部门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注重在工作一线锻炼干部、发现干部、培养干部。国家信访局党组以“工作一流、群众满意”为目标,先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了“创建活动”和“学习建设活动”。广大信访干部在信访工作实践中磨练意志、拓展思路、增长才干,涌现出以吴天祥、张云泉、潘作良等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信访干部,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信访工作者的风采。 3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198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1995年10月,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信访工作行政法规——《信访条例》,标志着信访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5年1月,国务院修订并颁布新的《信访条例》。随后,国家信访局制定下发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查督办等方面的工作规则,各地也相继制定与之配套的法规和制度,绝大多数省份颁布实施了信访工作法规;60多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或单位修订出台了信访工作办法、规则,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为扭转当时信访工作被动局面、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在更高层面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成为信访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2008年7月,中央纪委下发《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强化了信访工作责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就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作出专门规定。 国家信访局总结30年信访工作实践经验,最弥足珍贵的启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客观要求,是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发生的迫切需要。 ——必须进一步理清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解决好信访工作的定位、体制、机制和法制问题,在信访工作发展什么、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上积极探索并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 ——必须努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真正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必须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创造业绩。 ——必须始终坚持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着力推进“事要解决”。 ——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正视矛盾、敢于攻坚克难。 ——必须始终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法制。 ——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锲而不舍地抓班子带队伍。 30年改革开放波澜壮阔,30年信访工作风雨兼程。肩负“为党分忧、为民解难”重要使命的信访工作,必将承载新的光荣与梦想,在新的征程上续写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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