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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食品质量到产品质量,从计量、标准化到出入境检验检疫,从认证认可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检工作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30年来,我国积极推行以质取胜战略,质检事业由小变大,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全国累计77394人获得质量工程师资格,97074人考取计量检定员证。全国共有230505家企业和组织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2640家企业和组织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国138万个质量管理小组共创造经济效益380亿元。 理顺质检体制完善质检职能 权责明确,才能实现有序高效管理。3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理顺质检体制,完善质检职能。 1978年,国务院成立国家计量总局和国家标准总局。与此同时,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卫生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经委质量局相继成立。 1988年,国务院将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家经委质量局合并,组建国家技术监督局,初步形成标准化、计量、质量三位一体的质量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质量监管制度。 1998年,国务院实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三检合一”,组建成立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同时,将国家技术监督局改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增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等职能,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 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质检事业迈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监管 在不断理顺质检管理体制的同时,质检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体系也不断完善,已初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质检工作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进出口商检法》等法律为基础,以《认证认可条例》、《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行政法规为补充,以一大批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配套的质量法律体系,逐步走上依法治质的轨道。 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监督抽查、缺陷召回等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加强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妥善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确保进出我国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 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国家质检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省市级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检测机构为基础的全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截至2007年,全国共有产品检测实验室24700个,检测能力和水平能够满足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食品安全 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质检工作、特别是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检人积极迎接挑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促进我国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逐步走上质量和速度、结构、效益相统一的科学发展之路;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健康发展,质检部门有力地维护了我国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维护食品、国门安全,质检部门在防控非典、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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