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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4月29日电(记者何勇)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沈阳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财务、审计、房产等方面问题,有关部门均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去年7月25日,沈阳市民、律师温洪祥向沈阳市建委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成为沈阳市申请政务公开第一人。温洪祥提出要查建委对开发商未经竣工验收就办理入住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情况及摸底排查的全部信息;对处罚行为的实施情况,包括缴纳、未缴纳罚款的明细及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市建委提供了40多页的详尽回复、相关资料。
去年11月,温洪祥再次向市财政局、审计局和政务公开办等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沈阳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截至今年年4月29日,沈阳全市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431398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201721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46.76%;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发布信息229677条,占总量的53.24%。
为使信息公开更加有效,更多人了解,沈阳市、区两级政务公开部门分别组织走进社区、农村、企业等活动,共举办了28期,当场解答和办理群众问题492件,事后跟踪督办落实问题53件。
沈阳还通过政府信息源标准化建设,梳理了自1981年以来现行的51万多条政务信息,通过网站、查阅中心、报刊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全市879个社区全部建立了政府信息查询点,按照标准要求挂牌设置了“政务信息查询窗口”。
沈阳在全国首创了“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将全市2252个单位的4123部电话,通过“热线”进行无缝转接,实现了“一个号码对外,一条热线全管”的“政府总机”式服务。
尽管如此,目前的政务信息公开离群众期望还有相当距离。需要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尤其在人、财、物等问题上,公开程度还不够;部分部门因为维护个人或地方利益等种种目的,以“保密”为借口,对群众真正关注的政务活动隐而不报,导致政务公开避重就轻。
此外,在监督、处罚上,力度也明显不够,对于该公开而不公开的行为,没有强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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