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在京揭榜,而对于此前发布方表示要公布的“诺而不捐” 企业的黑名单却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到底该不该公布黑名单?如何让捐赠款切实到位?围绕这些话题, 网友们七嘴八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轮番上演的“捐赠秀”
近年来,“捐赠秀”一次又一次地上演。一些企业在电视晚会现场利用捐赠大做广告,表示捐赠多少,引得无数观众为之欢呼赞叹。但广告效应过后却迟迟不见兑现。据报道,“1998洪灾”时,众多企业“慷慨捐助”的6亿元募捐款,竟然有一半没到位;2008年被视为中国慈善元年,社会各界纷纷捐款,创造了捐赠超过1000亿元的奇迹,但没有兑现捐款承诺的企业也为数不少。在去年雪灾和震灾捐赠中,累计起来就有数亿元捐款是“空头支票”。
这种现象的屡屡发生,不仅伤害和欺骗了被捐赠者的感情,也阻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慈善排行榜为何成了慈善忽悠榜?“空头支票”何以屡屡出现?有关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了沽名钓誉,有的只诺不捐,有的短斤少两,更有的干脆一毛不拔。之所以有人如此无所顾忌地忽悠,除了自身素质与诚信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才造成慈善排行榜“李鬼”横行乱象。
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在京正式发布,陈光标荣获“最具号召力的中国慈善家”称号。此前,公布方曾放言,对不兑现承诺、捐款不到位者,将首次公布黑名单,并且于排行榜发布时曝光。然而,截至今日,这份黑名单却依然付之阙如。
“诺而不捐”该不该曝光?
“诺而不捐”该不该曝光?“黑名单”到底能够发挥多大的效用?对此,网友们纷纷现身论坛,展开观点大PK。
支持曝光的网友们旗帜鲜明地表示,应该让失信者受到公众和舆论的谴责,对于承诺捐赠而没有实际履行的企业就应该曝光,绝对不能听之任之,不能让慈善捐赠成为某些人和企业沽名钓誉的场所。
不少网友剑指“诺而不捐”,认为承诺不兑现就是“欺诈”。网友“滑力加”:“开空头支票在法律上讲,就属于欺诈。在慈善捐款现场许诺,过后不兑现,这种做法既不道德,也不合法。古人讲一言九鼎,信义是为人之本。对于不讲信义的人,就是要让其曝光。”
“道义的惩罚是远远不够的,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捐不捐是个人自由,但是承诺了就要兑现。开空头支票可耻!”“巅峰格斗士”等网友均亮明了自己的观点。
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有些企业不是诺而不捐,而是在经营上确实遇到了困难,暂时支付不起当时承诺的款项。对此,网友“愚人先谈”坦言,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类企业至少应该向社会、向受赠人公开说明情况并致歉,等经济状况好转时再补上,以求取得谅解,岂能一赖了之?
在一片讨伐声中,也有一些网友与此观点相左,他们表示,“口惠而实不至”是让人心生不爽,但气愤归气愤,简单的曝光并不可取。敦促承诺者履行责任,不等于使其沦陷于民意的口水。慈善事业需要关爱,这种做法不利于扶弱济贫。
也有网友认为曝光会给企业捐赠带来负担,其效果会适得其反。网友“倚天”就有如此担心,他说,如果对那些捐赠不兑现企业实行曝光,就会给社会上其他企业等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这样下去,对很多企业而言,捐赠就是一种负担,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企业可能因为这种负担与压力而退出慈善事业。
不能对所有“诺而不捐”的企业统统一棍子打死。在网友“栀子花开”看来,“诺而不捐”现象,原因可能也有多种。或是企业在上演“捐赠秀”免费挣名声作宣传,或是经济危机之下心有余而力不足,也有可能是捐款分期到位。相关的处理应慎重,区别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