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某小区房主张某因拒绝搬出存在房产归属纠纷的房子,被手持灭火器、棒球棒、铁管的开发公司“清房办”人员打伤,其家人被“清房办”人员牵来的狼狗咬伤,房主还被强迫关进狗笼(5月13日新华社)。
按照报道中的说法,太原警方打掉了一个以“清房办”为名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这样的说法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没有问题。可是,将房主关进狗笼的恶势力,他们所干的事情,真是以“清房”为名吗?笔者以为,他们的正式工作就是“清房”,而不是打着“清房办”的名义,从事其他隐蔽的犯罪勾当。当然,他们以暴力手段“清房”,并不是为自己干的,而是为自己的“东家”即开发商干的。换句话说,这些凶狠的“狼狗”们,是开发商花钱豢养着的。
必须承认,不是所有开发商心肠都狠毒,但养着“狼狗”的开发商数量也不会是少数。马克思曾说,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家就敢铤而走险。笔者相信,那些养着“狼狗”的开发商,从事的绝不会是什么微利行业。
现在,太原一批搞强迁的“狼狗”被抓,无疑是值得欣慰的事情。但令笔者放心不下的是,一批“狼狗”被抓了,还有多少开发商养着的“狼狗”,仍在对居民的房屋虎视眈眈,随时准备着去扑向“肥肉”呢?
最可怕的是,养着“狼狗”的开发商,不会承认自己是坏人。他们有的通过经济学家之口,告诉大家房子贵得有理,有的让官员向社会吹风,房价还要上涨……究竟是谁在纵容开发商豢养“狼狗”,又是谁老把关系民生的房地产项目,交给心如狼狗一般的人去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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