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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应积极开展海外维权行动 |
20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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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对西方的了解是全方位的。但是,从目前来看,中国政府和民间对西方游戏的了解和掌握却少之又少。
由于不了解国外的游戏及其规则,中国企业和海外侨胞常常使自己陷于非常被动的局面:中国公司到西方经商,有为买到矿石先付上千万美元定金而不看对方发来的合同就签字的;有“中”字头公司的下属单位去投标只看合同的商业条款而不看游戏条款就点头同意的,最后还是在招标方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坚持下才勉强找了当地律师参加谈判的;有抱着侥幸心理闯入对方海域,结果船舶被扣的;有被误导以为西方注册公司也有注册资本而进行投资,结果血本无归的,诸如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同时,中国人受自古以来“和为贵”、“息事宁人”等观念的影响,在国外的维权意识相当薄弱,一旦出现纠纷,由于他们不熟悉法律而不敢维权、惧怕维权,这使得他们在海外的正当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又“发不出自己的声音”,结果是正当权利受到不正当的侵害;许多中资企业和华商企业,在当地商业纠纷中本来可以靠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但也因为惧怕打官司,最终蒙受了巨大损失。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后,很多美国公司欠钱不还,可是华商或者中资企业却想不到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争取权利。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中,不断遭受来自德国、美国等国家的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的“大棒”。2007年3月的CeBit展上,中国数十家科技企业就突遭当地法院的知识产权“禁令”,展品被没收,展台遭拆走。在去年8月底举行的全球最大消费电子展德国I-FA展上,一幕以中国企业为最大查扣对象的“专利侵权”大搜查行动中,海尔、海信等都成为重点搜查对象,深圳就有近50家IT企业遭到搜查或扣押。与20年前处于上升期的日本企业一样,技术水平和实力正在大幅提高的中国企业将成为国外“专利怪物们”重点打击的目标。如何支持中国国内企业积极“走出去”,有效开拓海外市场并积极开展海外维权行动,已成为中国政府目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如下:
1.建议商务部、司法部等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对国外法律规则的研究和适用工作,要深入了解、研究、把控西方的价值体系和游戏规则,开展对华商和海外侨胞在投资国和居住国的法律培训工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要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积极应对侵权事件,支持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维权行动。
2.建议商务部、司法部等部门加大对重大侵权案件提供法律预警服务,一方面使中国企业知晓国外法律,不断增强在海外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用国外的思维方式去解决在国外出现的问题,避免纠纷,减少矛盾;另一方面在纠纷、矛盾出现以后,要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游戏积极面对,勇敢维权,做到据理力争,不要因为不熟悉规则而无端受害。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通晓西方法律并具有一定实务经验的人,例如从高中毕业生中选派有意为国服务、英语过硬的优秀生到美国读J.D,到澳大利亚学LLB等等,以备将来为政府和企业效力,使他们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与西方打交道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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