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的政策措施。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今年将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此举旨在释放城镇中等收入水平消费者在这两类产品上升级换代的消费需求。
冰箱和洗衣机的使用年限在8-10年。城镇家庭所拥有的这两类消费品,不少已经步入更新换代期。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让更多消费者用上新的家电产品。一系列的结构调整,也将启动规模巨大的农村汽车市场的终端消费,为国民经济稳定增长贡献力量。
据有关部门预测,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5种家电近9000万台也步入更换期,如果全部淘汰更新,年拉动消费需求将超过5000亿元。而且,这一措施,也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长期来看,加速家电和车辆更新报废,将为今后发展循环经济探索道路,有利于产业升级换代。由于采用了新技术和工艺,新家电大多比旧家电节能环保,这将有助于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
但是,一项措施,是否能够惠及于民,除了需要政策在设计时的人本考虑外,还需要看其是否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在看到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利好的同时,也需要关注政策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阻力,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切不可让好政策走了样、变了味。
在前一阶段家电下乡的推广过程中,由于补贴产品种类、参与下乡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农民购买数量等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各环节工作协调难度增大,部分地区的补贴资金迟迟未能到位成为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一大阻力,不少农民甚至由于领补贴的时间太长而放弃购买下乡产品。要真正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需要有关部门在制订实施细则时,充分为农民考虑,规范操作流程,大幅度简化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
此外,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大部分并没有进入正规的回收体系。比如,废旧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40%~50%卖到废品市场。这种现状为不法商贩翻新家电下乡提供了资源上的便利。而翻新家电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这就需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回收处理能力。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方便广大消费者,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文/王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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