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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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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5月26日电(记者庞革平)为转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降低公共场所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广西卫生厅近日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将在全区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据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标准满分为100分。总分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分在70分至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分在60分至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发生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将越低。确定等级后,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标识。
为有效推进这项工作,广西已成立了自治区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评估等工作,并举办培训班推动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与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到今年底,要求南宁市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市县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各地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也将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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