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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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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5月26日电(记者庞革平)广西法律厅近日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决定年底前对厅机关及厅预算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其中,高等法律是这次专项治理的主体。
广西法律厅副厅长白志繁指出,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法律)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白志繁说,“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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