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对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对169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了党纪政纪处分,131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者看到在这一连串被问责官员中,因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的4.28胶济铁路特大事故而负有责任的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赫然在列,受到记过处分,也成了此次问责名单中级别最高的官员,此事引发网上关注。
假若说问责铁道部长有何意义,依笔者之见,就是坚决兑现问责制,钉是钉,铆是铆。在时下生活中,问责这个词公众并不陌生,更成了地方官员讲作风抓纪律的常用词,但对问责却不那么容易实施。比如,近来媒体曝光在三鹿奶粉中被问责的原质检总局副司长鲍俊凯却摇身一变,任职正厅级安徽动植物出入境局局长,只是在网上强大舆论压力下,相关部门才不得不作出撤销他的任职处理。原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孙承骞被问责后却问而不责,依然戴着副厅级党组成员的光环。这几桩问而不责的怪事,令人们对一些地方的问责不得不“另眼相看”。
为何问责制会变味变调?个中原因种种,但“责不上高官”潜规则则是重要原因。
谓之“责不上高官”源于“刑不上大夫”。在某些人心目中,高官与下官担当就不一样,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只能唯相关公众相关低层人员是问,不会唯高层是问。正是这种思维陋习影响,使一些重大事件的相关官员,采取文过饰非、推诿塞责的态度。面对错误文过饰非,不但使当事人无法真正吸取教训入脑入心,痛改前非,也会给其他人们带来误导。可以说,“责不上高官”是政治生活的腐蚀剂,也是问责制的一大障碍。而今,国务院在问责4.28胶济铁路重大事故中,毫不含糊地对铁道部长刘志军记过处分并向社会公布,就是向“责不上高官”的潜规则说不。
笔者看到,国务院公布对铁道部长等官员问责举措是在5月22日的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之后的短短几天。可以说,问责铁道部长等官员是中央对领导干部问责制的首次具体实施,其在社会引发震动是可想而知的。这说明,中央关于对官员问责是行雷下雨的,是十分“严肃”的。
对重大事故对失职行为的“严肃问责”体现了从严治吏的精神。从严治吏已成为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也成为公众的期盼。但从严治吏不能止于文件上,止于会议中,应见诸在“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罚结合”的具体实践中。一个官员在实践中为人民建功立绩就应予以褒奖;但一个官员干错了事,造成损失,那么就应实事求是给予相应的处分。假若官员的问题已构成犯罪也应毫不含糊依法处理。“严肃问责”可能会摘除某些官员的官帽,也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但其产生的积极影响确实不言而明的:这就是教育一大片,振奋一大片,使人们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对人民负责的观念,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见《人民日报》2009年5月25日)。假若把问责视作儿戏轻率,其后果就像坊间那句:“在一个人身上失去原则,就会在千万人身上失去说服力”,从严治吏就成为一句空话、笑话。
问责铁道部长刘志军折射的标本意义,人们可感可触! (网友: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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