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玉凯:事业机构单位改革需要立法保障和推进 |
2009-06-16
|
|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16日上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汪玉凯做客“人民议事厅”,就事业单位改革这一话题与网友交流。
谈到今后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和未来图景,汪玉凯认为,事业单位改革要做好人员分类剥离,相关立法,要建立跨部门的事业单位改革整体方案的组织机构。
第一,分类剥离。首先要解决事业单位的结构问题,不该进入事业单位的机构剥离出去。
第二,进行立法。事业单位最终必然走向立法的轨道。就要通过法律来对事业单位进行有效管理,而不是靠行政权的管理。不能说这届政府这样考虑,下届政府那样考虑。首先要立法,规定包括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其管理体制,人事管理制度,领导体制、养老保险制度,都应该纳入到立法的程序解决,就像公务员法一样。将来需要建立一部事业单位管理法,国家出一部事业法,来严格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行。从长远来讲,只有建立有效的法律框架以后,我们事业单位改革才能在一个大的框架下推进。
第三,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跨部门的事业单位改革整体方案的设计这样的组织,既有官方的官员,也要大量吸收专家学者的建议,还要利用网络,征求老百姓的意见。智慧在民间,在老百姓,在社会。应该发挥多种渠道,集思广益,形成一个相对比较有共识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包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人事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养老制度等等,然后把它加以法制化,在这个基础上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