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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事业单位若没法人治理结构聘任制可能变形 |
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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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16日上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汪玉凯做客“人民议事厅”,就事业单位改革这一话题与网友交流。
事业单位改革一个难点,就是人员的分流,尤其是社保,我国的社保制度目前不健全,制约着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这个如何破解?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汪玉凯说,事业单位人员分流,要慎重对待。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是基础。事业单位分类必须全国统一分类,不能各个省自己搞自己的分类,这样的话会变得很乱。在科学分类这个基础上,才能涉及人员分流问题。
过去,计划体制下基本上是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到年头就能评职称。这是长期制约我们事业健康发展,也是导致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难以走向社会、难以走向市场的主要原因。
汪玉凯说,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非常重要。事业单位改革,首先要改革事业单位内部的人事制度,这是毫无疑问的。就是要走向聘任制,甚至实行绩效工资。这种改革大方向是对的。但是,事业单位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员聘任制和实行绩效工资制,它要以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为前提。
要首先把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搞好,要建起一个有效的、全国大体一致的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包括专业技术聘任制、岗位聘任制,实行绩效工资,我认为都是应该的,但,前提是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如果没有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来保障,我认为,绩效工资制和聘任制可能会变形、会走样。
让事业单位职工在确定领导人选上有一定的发言权,非常重要。事业单位领导人很多都是上级直接任命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究竟如何确立,这是很大的问题。就像当年国有企业走向市场以后,首先解决企业的领导体制,股份制还是上市公司,还是董事会,还是监事会,要有一个治理结构。事业单位100多万个机构,而且千差万别,我觉得治理结构可能不一定完全“一刀切”,但是分成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后,每种类型的事业单位的治理结构应该是一样的。这样,从体制机制上对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会有保障,也包括建立聘任制,实行绩效工资制,才是有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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