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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身份确认 |
200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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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日从南京市有关部门获悉,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身份已经确认,为一个体施工队负责人。事发前此人曾饮用白酒。目前,肇事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管局局长胡小翔介绍,肇事司机张某,男,43岁,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的一个体施工队负责人。6月30日晚8时15分许,家住东山街道金盛路的张某在一饭店吃饭并饮用白酒后,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西瓜摊,沿途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后被江宁分局巡逻民警和群众一同将其逼停,当即将张某予以控制。经抽血化验鉴定,肇事驾驶人张某属醉酒驾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正在医院治疗。5名死者中有1名孕妇,腹中胎儿未能成活。目前,各项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正在全力进行中,死者家属情绪稳定。6月30日8时20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到群众报警:一辆牌号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江宁东山街道岔路口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第26号路灯杆时失控,狂飚1400多米,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其中,3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人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宁区医院救治。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自7月1日起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此项工作将以今年以来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为重点。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对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组织一次全面清理,要通过集中侦破工作,力争今年以来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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