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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总是雷打不动的改革“受益者”? |
2009-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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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称得上改革,一般都是所在领域的深刻革命。新的制度代替旧的制度,随着旧制度消亡的那一部份,就是利益调整和它自身的失去。
但是,统揽目前各方改革,虽然有得也有失,但是,人们发现了新大陆:“名利双收”的,总是政府官员和既得利益集团;而失去和需要付出的,往往总是平民百姓。
请看实例:公务车改革。用所谓节约对比糊弄舆论视线,以新的特权变现,更加固了等级森严,虽然取消了公车,一年数万元悬殊补贴,顷刻平添了私家车。底层干实事的公务人员,年仅几百元公务乘车补贴只能是入不敷出;
企业改制。普通职工被买断精简了,失去了养家糊口的岗位,国有财产“变姓”了,被原有领导所“奖励”控股,通过“资本运作”,一夜之间“改制”暴富成新型的“资本”企业家;
燃油改革。美其名曰:“与国际接轨”的燃油税改革,消费者只看到涂在鼻尖上免除车辆年审费小糖块。一旦几个燃油垄断集团与国际接轨,接涨不接落,半夜鸡叫式的轮番涨价,广大消费者叫苦不迭;
精简机构改革。实质上是机构简了而原有官员仍然繁着,依然享受着“铁工资”,不干事的闲职或者提前退岗,比精简之前还要过得舒坦。吉林精简了11厅局,厅、处级干部虽不再任领导职务,但保留处级待遇,工资不降,待遇不变,没有人因机构改革而“下岗”。(7月3日《新京报》)而随精简机构的普通公务人员,前途就显得渺茫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改革的决策者与改革的受益者同体运作,是改革总是官员“名利双收”的症结所在。改革方案的设计,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如属普惠型改革,官员与群众应收益相当;如属利弊并存型改革,官员应让利于群众;如属付出型改革,官员应比群众多加付出,尽量让群众减少损失。这样,体现了在既得利益面前,共产党人“先天之忧而忧,天下之乐而乐”的执政理念。
改革方案的决策,应在群众满意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拥有最终决策权。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凡是由政府施行的重大改革方案,应该事先公示于众,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反映,最终由人民代表大会拍板。自说自画、暗箱操作或者由少数人说了算的改革方案,有必要中止、复议,改革进程必要的、稳妥地慢一拍,比暗箱操作的快一拍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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