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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严禁官场红包文化 行贿公仆将一律有罪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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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当局彻底查贪,未来在打击重大贪渎犯罪方面,将优先打击县市以上政府机关首长、政务官、民代等不法案件。刘兆玄表示,将在贪污治罪条例中增订“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年底前完成修法。根据台湾目前的《刑法》及《贪污治罪条例》相关规定,受贿的公务人员必须违背职务,造成期约或交付贿赂,行贿者才构成犯罪,行政部门决定增订“不违背职务行贿罪”,杜绝红包文化。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王郁琦昨表示,马英九三个月肃贪的说法,是三个月内要行政和司法部门,就重大弊案及制度改革提出检讨报告,不是指三个月期限到就公布一些个案。各县市今后必须比照、设置“地方廉政会报”,定期由首长督导检讨廉政推动情形;各部会也必须定期落实政风督导小组会议,推动廉能革新。“行政院”重申,未来肃贪防治将设置专职“廉政机关”研究会议,且每季召开一次会议,以整合相关事权。打击重大贪渎犯罪方面,由各地检调署和调查局组成“肃贪执行小组”,严密查察重大工程、巨额采购、工商登记、都市计划、金融监理、税务关务、警政司法、地政环保、河川砂石等,各类容易发生弊端事宜有无贪渎不法,并优先打击县市以上政府机关首长、政务官、民代和简任十职等以上主管不法案件。此外,“最高法院”检察署和各地检察署组成的“追查贪官财产行动小组”,迅速追查贪渎犯的财产,有效执行扣押,并寻求海外侦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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