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眉山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组织纪律性的若干规定》;同日,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的通知》,包括《中共眉山市委常委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眉山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办法》、《眉山市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监督办法》(7月7日《华西都市报》)。
说实话,眉山市“开会睡觉扣发年终奖1000元”、“酒后驾车出事后一律先免职”等,都符合有关规定,但“8小时外禁与异性不正常交往”就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了。
什么叫做“不正常”呢?是金钱交往上的不正常还是感情交往上的不正常?这种不正常与正常之间又有何区别?异性亲属、同学、同事等,是不是属于被限制的“异性”?业余时间和他(她)们一起吃吃饭、散散步、唱唱歌、跳跳舞等,这种交往算“正常”还是“不正常”呢?“与异性不正常交往”被“严禁”,“与同性不正常交往”难道就是可以的吗?
还有,如何监督?8小时外是下班时间,领导离开了办公室,应酬也好、回家也好,那是他的自由,市委如何实现8小时外监督?是把人跟着,还是到可以和异性约会或交往的咖啡馆、酒吧、宾馆等场所值守,甚至领导家守着?
不过,家是相对比较好监督的地方。要实现8小时外监督,企业业务人员的手机定位系统不妨可以借鉴。让领导们使用定位手机,下班后不许关机,这样,领导下班后是回家还是去赴会,所在方位都一清二楚。手机定位还有一个好处,是查得出领导是不是在另外一个“家”待着,因为领导的家在哪,领导的上级应该清楚。这对于稳定领导的家庭,防止和减少异性交往倒是个好主意。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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