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公安部拟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
2009-07-10
公安部拟进一步放宽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允许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允许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申请驾驶证。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令)进行了补充修改,形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希望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政策。4月1日,国务院残工委组织召开了残疾人驾驶汽车协调会,决定建立由国务院残工委牵头的残疾人驾驶汽车协调工作机制,争取今年年底前解决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问题,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公安部需要对91号令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驾驶人考试及驾驶证审验等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放宽了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允许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人,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二是允许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申请驾驶证,规定有听力障碍的人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相关链接
    ·实业界理论界争议出口退税“最后一个点”
    ·高房价不等于高质量 “放心房”在哪里
    ·昆明政府部门流行实名回帖 第一时间答复问
    ·邓小平爱读《聊斋志异》 "猫论"
    ·眉山吏治:小学生都知道的,还需发文件?
    ·重庆"念叨队"烦走占道小贩 管理
    ·重庆不公开名单缺乏维护高考公平的诚意
    ·中纪委巡视组长祁培文:干部必须谨防“第一
    ·请重庆公开“成年责任人名单”如何
    ·大学生入医保体现责任合理分担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